中新社北京十月三十一日電 (記者 沈嘉)破壞北京端莊容貌的小廣告已經成為該市舉辦二00八年奧運會的一塊心病。為了根治這種頑疾,北京市政府決定對市容環境衛生法規作出相關修改,大幅提高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有關法規修正案草案的說明于三十一日提交北京市人大審議。
根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草案)》)規定,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擅自利用或者組織張貼、涂寫、刻畫、噴涂、散發標語、宣傳品和廣告進行宣傳的,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知,這比原條例對違法者的最高懲處標準提高了五十倍。
在過去十多年里,“小廣告”一直是北京的心頭之痛。據了解,早在一九九四年北京就成立了小廣告沖刷隊,年均沖刷小廣告逾八十萬張。但迄今為止,這些城市“牛皮癬”并未銷聲匿跡,而是頻繁出沒在公共汽車站、人行便道等公眾場所,既損害市容觀瞻,又易成為違法斂財的黑手。
城鄉接合部也是小廣告的重災區,并且還存在著其他環境臟亂、城市景觀缺乏統一規劃、各類公共設施無序等問題。對此,《修正案(草案)》中還明確提出,把“農村地區”納入北京市市容環境的統籌管理。同時,《修正案(草案)》還提出了對違法者“中止通訊工具使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