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政策 民政部稱不鼓勵公募“擴容”
目前國內的基金會分兩種,公募和非公募。公募基金會有權向公眾募捐,而非公募基金會無權向公眾募捐。中國只有極少的民辦公募基金會的先例。
據民政部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底,我國共有基金會1800余家,其中公募基金會為991家,這里包括各省的紅十字會。而非公募基金會因國家的鼓勵政策,從2004年第一家至今,已發展到800多家。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處長劉忠祥指出,這幾年,公募基金會增長率遠遠低于非公募基金會增長,因為國家從政策上鼓勵非公募基金會,而對公募基金會不抱鼓勵態度。“991家,這個數量已經夠多的了。”
劉忠祥指出,因公募是向社會募捐,基金會數量太多的話,可能會造成公眾對慈善捐助的反感。
但劉忠祥也強調,并不是限制公募基金會發展,因目前有影響力的公募基金會不占多數,因此,首先應讓現有公募基金會發展好。如果有做得好的民間慈善組織想做公募基金會,還是可以通過的,并不是一棒子打死。
北京師范大學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長、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原司長王振耀指出,我國的公募基金會不能從數量上衡量,而應以符合條件標準來衡量!耙龉,就要符合行政管理標準。”
我國現有基金會才1800多家,與美國近10萬的數量相比,相差甚遠。其實,老百姓的慈善熱情從2008年汶川地震開始,一直是高速發展的。只是日益增長的熱情卻和現有的體制呈現出很大反差。
行業現狀 公募基金會官辦色彩濃厚
在記者接觸過的慈善業內人士中,所有人都指出,已有的公募基金會絕大多數是由政府各部門創辦,具有濃厚的官辦色彩。
“慈善本就屬于民間的事,應該還歸于民間。”徐永光認為,慈善由政府來做,是政府的越位行為。政府自己又做裁判又做運動員,就會造成監管缺位。公募基金會長期保持官辦色彩,會出現很多問題。
比如,政府會利用其行政權力進行捐贈攤派,這是經常出現的被慈善和被捐贈現象。而慈善機構一旦有行政級別,那么,慈善機構的官員首先就是對政府負責,“為保護烏紗帽,肯定要聽政府的!
另外,經常利用政府的行政權力來做慈善,這種慈善組織就不是以透明度和資金管理效率來取勝,造成了慈善產業內部的不公平競爭。在這種體制下,很多公募基金會就經常不把保護捐贈人的情緒、尊重捐贈人的權利放在最重要位置,不利于激發公眾的慈善熱情,也不利于慈善文化的傳播。
而民間的公募基金會,在籌款和資金的使用上,一定會非常注重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率,它只能以此來取勝。這無疑會對已有的絕大多數公募基金會造成壓力和挑戰。
未來展望 公募基金會亟需去行政化
李連杰壹基金的公募基金會申請究竟是什么結果,我們目前無從得知。但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指出,雖然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公募基金會只能官辦,但民間慈善組織要申請成立公募基金會卻不容易。
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便是為數不多的民辦公募基金會。為了籌辦這個基金會,德高望重的魏久明、李啟民、袁正光三位老人奔走了10余年;饡K于在今年初獲得公募身份。但三位老人多年在國務院、團中央、科協等國家機關工作的背景也非一般人所能望其項背。
中國的慈善何時能真正回歸民間?慈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首先須讓現有公募基金會去行政化。而后,公募基金會要么發達,要么衰落。只有經過不斷洗牌,優勝劣汰,才能促進慈善行業健康發展。
基金會行政化是指基金會存在行政級別,工作人員由政府提供工資。
鄧國勝稱,對于公募基金會來說,去行政化基金會失去的是政府的行政級別和待遇,得到的卻是民間做慈善的活力。
罕見的案例便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的成功。10年前,中國扶貧基金會主動向業務主管部門———國務院扶貧辦提出取消行政級別。
中國扶貧基金會工作人員稱,在取消行政級別前,受行政級別等因素影響,基金會無法自由引進人才,政策、方向、執行等都要受業務主管部門的管制。工作人員也仗著鐵飯碗,工作積極性不強。
而現在,中國扶貧基金會像企業一樣運作,理事會可以招聘適合基金會發展需要的專業人士,人才優勝劣汰,員工充滿活力。中國扶貧基金會每年募集的善款數額,從10年前的一兩千萬,上升到現在的6個億。
“10年時間,中國扶貧基金會在管理、項目創新、透明度等方面,已成為了行業內的標桿!编噰鴦僬f道。
慈善回歸民間的另一個好處,是能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在美國,非盈利組織從業人員占就業人員10%,中國的卻只占服務業就業率的0.3%。
王振耀指出,目前新注冊的基金會是按新一套規范管理的,不存在行政化一說,而老的公募基金會,有的也已去行政化,因此,不能以它過去的經歷來評判它,而要看它現在的狀況,“我特別怕有隨意性”。
經驗
美國有慈善組織150萬
在美國,慈善組織達到150萬個,這個數字,中國目前難以望其項背。在這數字中,基金會有9萬多家。但這些基金會絕大多數都是私人基金會、家族基金會、企業基金會等。只有700多家社區基金會和擁有1400多家會員的聯合之路帶有公募性質,只占基金會總數不到1%。在美國有些州,慈善組織如果要進行公募活動,每年只要能得到政府的行政許可,就可以進行公募。
建言
藥方1 公募基金會只需一“婆婆”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認為,在現行法律基礎上,作為一種過渡辦法,可借鑒部分省份非公募基金會業務主管和登記主管部門合二為一的做法,讓公募基金會也只需找一個“婆婆”,即民政部門既做公募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又做登記主管。當然,這不是鼓勵所有慈善組織都注冊為公募基金會,而是允許一部分具備條件的民間慈善組織,允許一部分具備條件的民間慈善組織,或經過一定時間考核、年檢后,轉為公募基金會。
藥方2 放開公募權由行政許可把關
鄧國勝認為,對所有民間慈善組織放開公募權,由行政許可來把關。這一點,今年江蘇省已開始嘗試。5月1日實施的《江蘇省慈善事業促進條例》規定,具有募捐主體資格的組織可在取得慈善募捐活動許可證后,在特定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以規定方式開展慈善募捐活動。
但中國慈善組織才剛剛起步,不自律現象較嚴重,社會公信度不高。
因此,對慈善組織的公開透明和監管也不能放松,政府在降低門檻的同時,也需加強對募款的管理,特別是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慈善組織的監督,加強行業自律建設。通過為慈善組織評級、定期評估來促進慈善組織的發展。
藥方3 健全法律保障慈善組織權益
鄧國勝認為,未來最理想的方案是,政府通過修訂《基金會管理條例》,改革現行基金會的雙重管理體制,無論是非公募基金會,還是公募基金會都取消業務主管部門,直接到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再則就是制訂《慈善法》,降低慈善組織的登記門檻,適度放開慈善組織的公募權,通過法律手段來保障捐贈人和慈善組織的合法權益。
專題采寫/本報記者 王卡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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