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住金山香江楓景小區的汪女士處于有家難回的境地。因為她住的那棟樓排水管堵了,樓上排下的糞水從她家的馬桶里溢出,結果使她家泡在糞水里。更讓汪女士氣憤的是,物業公司極力推卸責任,至今沒給她一個滿意的說法。
12日上午,記者趕到汪女士位于二樓的住宅。只見房內到處都是黑乎乎的臟東西,地上污水橫流,蚊蟲成群飛舞,三間臥室的地板都已被水泡得變了形,家具也被浸得脫漆開裂,衣柜內的衣服也被浸得發黑發臭。
汪女士告訴記者,她和老公上月初出差,本月9日晚才回家。當時的景象比現在還可怕,地板上污水過了腳脖子,上面飄浮著糞便和臟東西,令人作嘔。除家具外,電腦、吸塵器、電視等電器也都浸在水里,不能用了。這套房子她才裝修了不到兩年,當時裝修加電器共花了三四十萬元。
當晚,汪女士夫婦就與物業公司交涉。次日,物業公司人員才趕到現場。
經調查,是該棟樓一排水管設在底層的彎頭堵了。由于汪女士家住二樓(一樓住戶另有獨立的排污管),所以污水從她家衛生間的馬桶處倒流入房內。
經汪女士交涉,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疏通了排水管,并用機器吸走了她家大部分污水。
汪女士詢問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該怎么辦。物業公司方面稱:排水管堵塞是樓上住戶造成的,與物業公司無關,汪女士應找樓上從三層到三十一層的住戶索賠;如有需要,物業公司可義務出面協調。
汪女士對物業部門的說法表示難以接受。她認為,物業公司不對底層的排污管彎頭進行定期檢測,卻把自身責任推得一干二凈,樓上那么多住戶,她既沒精力找他們索賠,也不想得罪整棟樓的鄰居。
記者隨后找物業公司負責人了解情況,一聽說記者來意,他們馬上躲得遠遠的,拒絕接受采訪。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的陳爾珠律師認為,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規定,開發商移交過來的小區設施,應由物業公司負責維護。物業公司不盡職,應向業主承擔賠償責任。該事件中,汪女士可將物業公司和樓上住戶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們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汪女士一家表示,如果物業公司不拿出誠意解決問題,他們將訴諸法律。(福州晚報記者 陳鴻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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