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18日獲悉,為進一步減輕福建省莆田市參保職工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提高參保職工的醫療待遇標準,莆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整了城鎮職工醫保相關待遇。按照去年莆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1853元/人測算,自今年9月10日起,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先的5.2萬元調整為7萬元。
住院費用報銷比例 大多調高5個百分點
據了解,莆田市的參保職工在一個醫保年度內,在本市、異地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費用起付標準,每次遞減200元直至為零,其中,三級、二級和一級醫院的起付標準分別為700元、500元和300元。
莆田出臺的此項惠民政策提高了住院費用的報銷比例,大部分是在原有的基礎上調高了5個百分點,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將由統籌基金支付以下比例:住院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至1.6萬元,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在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83%和88%、86%和91%、89%和94%。住院費用在1.6萬元以上至2.6萬元,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在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86%和91%、88%和93%、91%和96%。住院費用在2.6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在三級、二級、一級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為91%和96%、93%和98%、96%和100%。
另外,參加大病補充醫保的,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至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按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參保職工轉異地住院起付標準為1200元,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由原來的70%調整為75%,退休人員由原來的75%調整為80%。
門診特殊病種起付線調為600元
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由原來的700元調整為600元;統籌基金支付階段,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均由統籌基金支付80%;特殊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與住院統籌基金支付累計封頂線為7萬元。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預留額為2000元。
其中,個人賬戶余額大于2000元的,2000元以上部分用于支付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余額小于2000元的,全部用于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另外,門診用藥及診療項目的個人自付部分可用個人賬戶支付。
此次新政還調整了醫保和定點醫療機構的職工醫保費用定額結算標準,其中,三甲定點醫院為7100元/住院診次,三乙定點醫院為6500元/住院診次,二甲定點醫院為4800元/住院診次,二乙定點醫院為4200元/住院診次,一級定點醫院為2400元/住院診次。
另外,惡性腫瘤手術住院診次費用調整為按平均費用1.2萬元/診次結算,原先的標準則為0.8萬元。同時,新政還增加了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診次費用單列計算的項目,增加人工置換術(指髖關節、膝關節)、心臟起搏器植入術、心動過速射頻消融術(指快速心律失常)、心梗支架安置術住院診次費用單列計算,按平均費用1.2萬元/診次結算。(龔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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