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31日下午召開的江門市勞動關系三方多邊會議上了解到,截止7月底,全市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共1153家,占已建工會企業總數的66.46%,在全省21個地級市中處于先進行列。市領導譚繼祖、李崴出席會議。
所謂工資集體協商,是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行為。
市委副書記譚繼祖在會上要求,各有關部門在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推進這項工作和尊重企業自主權的關系、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企業管理人員和工會協商代表的關系等,要讓企業看到,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是提高企業員工整體素質、讓員工更好地服務企業的一種有效途徑,也是建立企業文化的一個過程,同時,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體現先易后難、先簡后繁的原則。
副市長李崴表示,我們要針對不同的行業和不同類型的企業的特點,因企制宜,不斷創新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方式,以開展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為突破口,擴大覆蓋面。要繼續把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與創建“星級勞動關系企業”評選活動緊密結合起來,繼續組織好新一批“星級勞動關系企業”的評選活動。(楊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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