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設宴款待親朋,本是個人私事。但在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在宴請規模、邀請范圍等方面都受到制度約束。
吉林省紀委、監察廳日前下發《關于嚴禁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的通知》,要求縣處級以上干部操辦“紅白喜事”時,參加人員限定在親友范圍,不得邀請與本人履行職務有關系的人;領導干部操辦婚禮不準向所在單位、系統及下屬打招呼;不準采取分別宴請、化整為零的方式變相大操大辦;不準用公款報銷應當由本人承擔的費用等。
這個通知并非首創。去年9月,遼寧省直機關紀工委出臺自律規范提出,省直機關黨員干部辦婚慶宴席不準超過15桌,迎親車隊不超過10輛,并禁止邀請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參加或收受其禮品、禮金等行為。
之所以“插手”個人私事,長長的通知名稱已經講得很明白。此前一些領導干部利用婚喪喜慶或借機斂財或大操大辦,造成惡劣影響。媒體中時有報道。比如去年10月下旬,西安市一街道干部創下了“陜西第一婚禮”的名號,豪華賓館里150桌宴席上茅臺酒、中華煙招待賓客,500只和平鴿見證婚禮。據知情人士透露,婚禮耗資將近300萬元。這個婚禮有創意夠排場,如果是一個私營業主,誰都沒話說,可惜新郎官是公職人員,口中嘖嘖變成一聲“呸”。
但這些都不足以成為通知發放的理由。從反腐的角度,婚慶送禮多半到了“答謝”的階段,主要運作基本告罄,不參加婚禮自然有別的出處。從為官的角度,清官也不乏江湖朋友,職務相關人員未必都是狼狽為奸的關系,如此“一棒子打死”既不符合中國傳統禮儀,其中“有罪推定”的含義更傷害了清官好官。
限制婚慶規模、邀請范圍,可能會達到一個目的,就是讓貪官識相些、低調些。如此溫柔地“保護和提醒”,紀檢委對貪官只能查一漏萬。要真抓實干,不是出臺限制政策,而是“慫恿”官員們敞開了辦。婚禮過后立即出手,調查新郎官300萬元怎么來的,有300萬辦喜事,家里應該不止500萬,還有簽到簿做線索,一定有大收獲。
其實查腐敗很多時候不需要明察秋毫,因為貪官們玩得太明目張膽了。不過話說回來,蛀蟲還知道躲呢,貪官就這么傻嗎?
來源:北京晚報;作者:姚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