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雙,又名羅達,現年44歲,曾在油田電視臺廣告部工作。在油田電視臺,保衛處工作人員聽說是詢問羅達,當即表示根本沒有這個人,起碼可以證實,該單位在編輯記者中并無此人。遂介紹說,廣告部有外聘人員,讓記者問廣告部。廣告部一個辦公人員說:“從來沒有這個人。”
濮陽當地廣告界的同行也很含蓄地回避了這個問題。
據了解,其實在業內,羅志雙小有名氣,自己成立公司,除了經營廣告業務,在很多領導那里都“玩得轉”。和藝術高中的學生熟識,掌握著一批“資源”,并依靠這些資源營建了自己的關系網絡。
警方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顯示,2006年7月14日8時零分,中原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隊接到了油田基地派出所移送的案件:2006年以來,油田電視臺一個叫“羅達”的人經常帶領油田藝術高中的學生張某、靳某、趙某等人在金都賓館賣淫。經初查,羅達本名羅志雙,涉嫌介紹賣淫。接警單位是治安管理支隊,承辦人是姜士齊。
就在7月14日當天,中原油田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向上級部門提交了“呈請立案報告書”。“……經初查,犯罪嫌疑人羅達系化名,多次在濮陽市飛天賓館、金都賓館介紹藝術油田高中學生進行賣淫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呈請立案偵查。”
當天,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以“中油分刑立字[2006]202號立案決定書”,對羅達介紹賣淫立案偵查。
2006年9月4日,羅志雙被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檢察院批捕。
據中原油田公安局的消息,羅達(羅志雙)已經由濮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
知情人認為,羅志雙的落網,僅僅揭開了組織賣淫案的冰山一角,同羅志雙一起的周某、負案在逃的油田井下公司黃某、油田建工胡某等也涉嫌組織賣淫。
“涉案”書記上訴喊冤
羅志雙的案發使中原油田第九社區黨委書記劉某受到了“牽連”。
不論是“造謠”的帖子,還是坊間各種版本的傳言,明確的指向性讓劉某很是尷尬。
“我已經處在風口浪尖。”接受《民主與法制時報》獨家采訪時,中原油田第九社區黨委書記劉某坦言自己的非常處境,作為一個在謠言風暴中心唯一被明確的處級干部,“我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中原油田第九社區轄區的一些居民說起劉某,認為劉“比較有能力,口碑不錯”。業界同行介紹,劉某所管理的油田第九社區(前身是中原油田物業管理五處),也是河南省內第一批獲得ISO9000認證的物業公司,所屬的東環小區則是在油田系統第一批受建設部表彰的優秀物業管理小區。劉某的創新管理曾將經營業務拓展到濮陽市。據說劉在油田系統內外都有著良好的人緣。
按照劉某的說法,羅志雙落網后,因為在羅的通訊錄里發現了“劉總”的電話號碼,7月28日,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隊電話通知了他。
8月24日,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隊第一次傳喚劉某。在此后的9月27日和10月4日劉某兩次被傳喚,共經過了羅志雙和某賣淫女等的五次指認,認定“劉某經羅志雙介紹與賣淫女李某在濮陽市進行賣淫嫖娼活動”。2006年10月8日,中原油田公安局作出中油公(刑偵)決字[2006]第893號行政處罰決定,對劉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五千元。
對此,劉某表示不服,向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其代理律師劉擁軍認為,中原油田公安局作出的中油公(刑偵)決字[2006]89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原告具有嫖娼行為的證據不足:劉某提供了2006年7月份羅志雙的手機、小靈通、辦公室電話號碼和劉某本人兩部手機、辦公室及家庭電話的全部電話通訊記錄,以證實他2006年7月份根本就未與羅聯系過。而且兩位賣淫女的供述在賣淫時間、地點上說法均不一致。公安機關也未能提交勝利賓館2006年7月份旅客住宿登記和當月的監控錄像資料,羅志雙和賣淫女周某等人2006年7月份的電話通訊錄等證據也未提供。
劉某認為油田公安局在對自己進行行政處罰時,多處程序明顯違規或者違法。劉某坦言:“案件是否涉及別人我不清楚,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真正的壞人會得到懲罰,我希望檢察院、法院的介入,能夠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早日洗清我的不白之冤。”
“嫖宿門”風波何時息
從馬路消息,到網絡帖子,中原油田“嫖宿門”風波究竟真相如何?到底何時才能平息?記者采訪了濮陽市及中原油田相關部門。
中原油田教育培訓中心黨辦主任石瑋告訴《民主與法制時報》:學校的校長和老師都是規規矩矩的,這個事件是由原油田職工組織,社會女青年參與,其中包括個別被開除的學生加入,與學校無關。該案中賣淫的組織者已被抓,造謠者道聽途說,把自己杜撰的東西發表在博客上,已經被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濮陽市公安局宣傳科表示對此事一無所知,無可奉告。
在中原油田公安局,宣傳科陳科長告訴記者,這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只不過網絡的造謠才顯得有些引人注目。他肯定地說:“該案件決不像網絡謠言說的那樣。此案不涉及油田領導,不涉及地方領導,也不涉及學校校長和教師。”
濮陽市華龍區檢察院批捕科在電話里確認,兩三個月前涉嫌組織賣淫的羅志雙已被批捕,但是涉及案情其他問題,王科長說“要請示主管檢察長,請示區委領導”,并告訴記者,該案已經由濮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作者:杜濤欣 金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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