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制度化聯系和對話機制
9、為加強協調與合作,更好地理解對方在重要的國內、地區及國際事務上的政策和立場,雙方將加強兩國政府在不同領域和層次的制度化聯系。兩國相關部委和組織將在現有對話機制下加強交流,激活尚未定期召開的機制。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中印外交部合作議定書》,就是朝著這一方向邁出的重要步驟。
三、鞏固貿易和經濟交往
10、雙方一致認為,中印全面經濟和貿易關系是兩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的核心組成部分。雙方決定,將努力使雙邊貿易額到2010年實現400億美元。為保持和進一步加強兩國經貿合作,雙方將共同努力擴大貿易范圍,消除現存障礙,以最大限度發揮兩國經濟中現存和潛在的互補優勢。為此,雙方高度重視通過有關機制,盡早實施2006年3月兩國部長級經貿科技聯合小組作出的決定,包括聯合研究小組的建議。研究中印區域貿易安排可行性和收益的聯合研究小組將于2007年10月之前完成有關工作。
11、雙方對訪問期間簽署《中印雙邊投資促進和保護協定》表示歡迎,認為協定將為鼓勵和促進兩國間更大規模的投資提供制度和法律基礎。
12、中方邀請印方參加2010年上海世博會,印方感謝中方邀請,表示將積極支持和參加上海世博會。
四、拓展全面互利合作
13、雙方同意,將進一步加強兩國關系全面發展中的積極趨勢,充分挖掘貿易、工業、財金、農業、水資源、能源、環境、交通、基礎設施、信息技術、衛生、教育、媒體、文化、旅游、青年事務和其他領域的合作潛力。
14、雙方同意,全面落實2006年1月《中印石油、天然氣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中的條款,鼓勵兩國企業間的合作,包括在第三國聯合開采和開發油氣資源。
15、鑒于兩國在信息通訊技術領域具有互補優勢,雙方同意通過更密切的政策對話和促進兩國企業間的合作,包括在第三國合作,加強在這一領域的互利合作。
16、雙方決定全面落實《中印農業合作諒解備忘錄》,加強在農業和農村發展,包括食品安全方面的經驗交流,并同意為促進雙方農產品貿易,早日就農產品標準進行交流和磋商。
17、雙方同意建立專家級機制,探討就雙方同意的跨境河流的水文報汛、應急事件處理等情況進行交流與合作。正在進行的中方向印方提供雅魯藏布江/布拉馬普特拉河和朗欽藏布/薩特累季河水文資料的做法已經被證明有助于預報和緩解洪水。雙方同意繼續舉行磋商,以早日就帕隆藏布江和察隅曲—洛希特河達成類似安排。
18、雙方將通過雙邊和多邊渠道,就可持續發展、生物多樣性、氣候變化和其他共同關心的環境問題加強磋商。加快野生動物保護合作,特別是進一步推進老虎保護合作。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