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經濟責任審計,繼續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加強協調指導,不斷深化縣以下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推進地廳級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繼續探索省部級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推動部門單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加強法規建設,逐步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十、加強審計法制建設,規范審計行為,推進依法審計。
——認真學習貫徹修訂后的審計法,配合做好審計法實施條例、經濟責任審計條例的修訂、制定工作,并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不斷完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審計項目全過程質量控制,落實審計工作各環節的工作目標和質量要求,實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防范審計風險。
——根據審計質量控制需要,結合修訂后的審計法,修訂、完善各項審計準則和審計指南,吸取國際先進經驗,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十一、積極推進和不斷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把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特別是社會輿論監督結合起來,促進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
——積極穩妥地推進審計結果公告,逐步規范公告的形式、內容和程序,到2010年,做到所有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宜對外披露的內容外,全部對社會公告,逐步健全科學規范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密切與被審計單位的聯系和溝通,積極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作為審計結果公告的重要內容。
十二、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法和《審計署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人才工作的指導意見》,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探索建立適應審計工作需要的干部管理機制,全面提高審計隊伍素質。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按照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控制規模、增強能力的要求,科學合理地配置領導班子,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繼續堅持以競爭上崗和雙向交流為主要內容的干部選拔和任用機制,完善審計系統干部選拔和任用制度,不斷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水平。
——按照公務員分類管理要求,繼續探索審計人員職業化管理體制,健全科學的業績考評體系,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機制。
——優化干部隊伍的知識和能力結構,著力培養一專多能的復合型人才,使既熟悉審計業務,又了解和掌握計算機、法律、經濟管理、工程技術等知識的人員占整個審計人員的比重進一步提高。
——認真貫徹落實《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加強教育培訓,以審計人員能力建設為核心,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整合培訓資源、優化培訓隊伍、提高培訓質量。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具有審計系統特色的干部職業教育體系。
——五年內,將全國審計系統廳局級領導干部、地市級和縣級“一把手”輪訓一遍。
——加強機關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審計工作,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積極開展機關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著力弘揚“依法、求實、嚴格、奮進、奉獻”的審計精神,培養優良的工作作風,建設文明和諧的審計機關。
——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八不準”審計紀律和其他各項廉政規定,進一步規范審計權力運行,強化對審計權力行使和領導干部的廉政監督,建立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
——進一步深化機關后勤管理制度改革,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節約利用資源。按照國家離退休工作方針政策,做好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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