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30日電 據中國教育報報道,教育部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司長孫霄兵強調,新《義務教育法》落實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維護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的平等。
以人為本,凸顯義務教育發展新理念
孫霄兵說,1986年《義務教育法》在中國確立了義務教育制度,而修訂《義務教育法》則需要用新的理念來統領、新的措施來支持,以保障義務教育的發展。 指導新《義務教育法》的新理念,就是中央提出來的以人為本、權利保障。
孫霄兵指出,新《義務教育法》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維護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的平等,作為立法的基本宗旨和價值取向,不僅進一步明確了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的法律原則,而且專門就保障流動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保證殘疾兒童、少年及其他特殊群體的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都作了專門規定。同時,為了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在新時期接受到更為均衡、更為優質的義務教育,新《義務教育法》確立了一系列事關新世紀義務教育發展方向與理念的重大法律原則和制度規范。
這種新理念在《義務教育法》中的“新”主要體現在針對當前義務教育階段出現的一些新問題作出了新的規定,最重要的就是國家如何保證好義務教育的實施,特別突出的是經費和投入體制的問題。新《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由政府解決,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過去義務教育投入的層次過低,這次修訂把保障的重心提高了。
規范明晰,保障義務教育有法可依
與已經出臺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規相比,新《義務教育法》的優勢在于:
第一,它有非常強的專門性,緊緊扣住義務教育的性質作出規定。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強制性和義務性都是它的專門性帶來的。
第二,它有可操作性,這部法律盡量寫得具體,對于政府、學校、教師、教育教學活動、管理和投入都作了比較細的而不是原則性的規定。
第三,它有針對性,立法意圖很明確。比如對于政府保障的責任、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校不能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規定等,都是針對當前存在的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的辦法。
第四,它具有明確的規范性,法律責任規定得比較具體。在突出義務教育性質方面的條款很清楚、準確,容易操作,不會發生歧義。而且盡可能對義務教育階段一些法律問題進行了規范,而過去我們立法的一個難點往往是繞著走,比較原則。(柴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