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9日電 《領導決策信息》2006年31期刊登文章《國家督察制度建設進入快車道》,文章以中國今年以來頻頻啟動的各項督察制度為關注點,分析了這些督察制度的特點和著力點,并密切跟蹤了制度的落實的執行力狀況。文章說,輿論認為,九個國家土地督察局代表中央政府部門駐扎各地,其聲勢庶幾可以“土地監察御史”名之。督察制度要有效發揮監督效用,處理好督察員與地方相關部門的關系將顯得尤為重要。文章全文如下:
今年以來,地方政府執行力問題受到中央前所未有的關注,各種督察組、檢查組、調查組、巡視組等頻頻下派地方。最近,中央正式啟動了土地督察制度和環保督察制度,一系列圍繞土地、環保、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等的督察行動的展開,標志著我國督察制度和督察體系建設正在進入一個加速推進的新階段。
督察督辦頻出重拳 五大問題成為重點
今年以來,針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反映強烈的土地與房地產調控、安全生產、環保、商業賄賂及換屆中的干部人事紀律問題,中央完善了相關制度,加大了督察力度,正在形成一個高效的督察體系。
一是正式建立土地督察制度。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推行。根據《通知》,國務院將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1名,由國土資源部部長兼任,并在國土資源部設立正局級的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通知》明確提出,要在全國建立9個國家土地督察局,其職責包括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等。專家指出,加強土地監察,其目的是構建新型土地管理與監察的長效機制,而不應僅僅是一種應急或者應對機制。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對于加強土地監管,進一步落實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必將產生不容小覷的威懾力。
二是進一步完善環保督察制度。7月31日,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宣布,全面啟動11個地方派出執法監督機構,包括5大環保督察中心和6大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這些監督機構的職責是監督地方政府對國家環境政策、法規、標準的執行情況,同時承辦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的查辦工作。事實上,建立督查中心也是今年國家環保總局的工作重點。早在今年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就已明確提出要健全區域環境督查派出機構,督促檢查突出的環境問題。
三是加強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情況的督察。今年以來,重特大事故仍然頻發,國務院多次派出調查工作組。6月份,中央紀委、國家安監總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對2003年10月以來已經結案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認真、細致的檢查。《通知》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對發現在落實事故責任追究決定中存在嚴重問題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的責任。6月28日,六部門召開會議,派出五個督察組赴山西、河北等10個省區對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檢查督察。
四是加強對地方黨委換屆中遵守干部人事紀律情況的巡視。自2003年以來,中組部組織檢查組,已先后對27個省區市和13個中央國家機關部委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了認真地檢查。今年1月23日和7月19日,中紀委和中組部兩次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典型案件。而巡視制度自2004年建立以來,也在逐步發揮“威力”。據中央紀委常務委員、新聞發言人干以勝7月27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紀委和中組部已完成對30個省區市、9家中央管理的銀行、4家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巡視工作。在地方層面,各省區市巡視范圍也擴大,涵蓋489個市(地)和直屬廳(局)及888個縣(市、區)。2006年上半年,11個省級政府和18個較大市政府共追究失責行政執法責任人員1萬余人次。
五是加強對商業賄賂大案的督辦。治理商業賄賂是今年初中央紀委確定的反腐敗重點。今年4月,最高檢確定對10件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大案和涉及廳級以上干部的要案,作為檢察機關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掛牌督辦的首批案件。7月31日,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15起商業賄賂違法犯罪典型案件。此后還將繼續選擇重大、典型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分批進行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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