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日電(記者 陶社蘭)中國公安機關將配發統一的人民警察證。公安部今天表示,在全國公安機關統一配發使用人民警察身份證件,在新中國公安史上尚屬首次。
公安部今天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相關情況。據公安部人事訓練局副局長樊京玉介紹,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將用半年左右時間陸續配發統一的人民警察證。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四個直轄市以及廣東、陜西兩個省的部分基層和一線公安機關將從五月三十一日起率先配發使用人民警察證。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全國公安民警一律使用人民警察證作為民警身份的憑證,各地自行制發的警察身份證件停止使用。
據知,民警證件在新中國成立后始終沒有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全國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都制發了本地公安民警證件,在名稱、式樣和管理方式上不一致,既不利于民警跨省區開展警務活動,也給群眾辨別民警身份帶來一定程度的不便。同時,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國際警務合作日益頻繁,對統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證件提出了客觀要求。
人民警察證由專用皮夾和內卡組成,必須內容齊全且同時使用方可有效。根據規定,人民警察證在外觀式樣和工藝材質等方面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納入警用裝備,由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實行分級管理。公安民警在依法執行職務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隨身攜帶并出示人民警察證,以表明警察身份、接受群眾監督。
樊京玉強調,統一配發人民警察證是警界內外比較關注的一件大事。公安機關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推動警民溝通合作,嚴格規范公安民警執法活動,切實樹立良好警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