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行業自律、自我管理”,促進網絡健康發展
毫無疑問,在信息時代,網絡輿論逐漸成為政府傾聽民聲、了解民意的一個重要渠道。近年來,中南海高層重視網絡輿論反映的民意,并迅速作出回應。
人們看到,2003年湖北打工青年孫志剛因無“暫住證”在廣東被“收容”致死,消息在網絡上激起強烈討論,引起政府高度重視,實施21年的《城市流浪人員乞討收容遣送辦法》隨之被廢除,許多地方開始取消“暫住證”;2005年湖北佘祥林“殺妻”冤案曝光,再次掀起一波網絡輿論大潮,推動了死刑案件的審判程序改革,死刑核準權統一收歸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而從前兩年北京大學生硫酸“潑熊”事件、教授“論文造假”事件到最近女青年“虐貓”錄像事件等,均在網上引起強烈關注,進而延展到道德層面的反思和法律立法方面的討論……種種事例表明,網絡輿論的影響及作用日益顯著。
不過,中南海高層在肯定網絡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清醒地認識到網絡現存的一些問題:如一些商業網站為提高“點擊率”,或炒作名人明星緋聞,或不負責任地披露所謂“內幕”消息,或發布虛假新聞、虛假廣告和色情有害信息等。為此,中央一再強調對網絡進行依法管理。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在《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強調:“要高度重視互聯網等新型媒體對社會輿論的影響”。
在今年兩會記者會上,溫總理也指出:“每一個公民都有利用互聯網的權利和自由,但同時要自覺地遵守法律和秩序,維護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在回答外國記者有關互聯網問題時,溫家寶進一步明確表示:“中國對互聯網依法實行管理,同時我們也倡導互聯網業界實行行業自律,實行自我管理。”溫總理強調:“網站要傳播正確的信息,不要誤導群眾,更不能對社會秩序造成不良的影響。這些規范作為職業道德,應該得到遵守。”溫總理的這番話,清晰地傳遞了中南海高層促進、規范互聯網健康發展的大思路。(據半月談;林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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