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任曹康泰日前接受《人民日報》采訪,解讀中國“十一五”期間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
建設法治政府要有突破性進展
曹康泰: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確立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礎和關鍵。“十五”期間,特別是在《綱要》發布之后,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積極行動,狠抓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取得了重要進展和明顯成效。但與“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
現在距《綱要》確立的經過10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只有8年左右的時間,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十一五”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時期。在此期間,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必須取得突破性進展。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是重中之重
曹康泰:未來5年,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重中之重,要有較大突破。
按照《綱要》確定的任務,要合理劃分、依法規范各級行政機關的職能和權限,逐步實現政府職責、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繼續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許可項目,加強對行政許可行為的規范。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與事業單位改革。培育社會和市場中介機構、行業組織,加強引導和規范。
政府立法、執法工作要上臺階
曹康泰:“十一五”期間,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科學合理界定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決策權,進一步完善決策規則和程序,并建立健全決策跟蹤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進一步提高政府立法質量。要按照條件成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制定立法工作計劃。要把保障改革、發展、穩定需要用法律手段解決的突出問題作為政府立法重點,同時兼顧其他方面的立法。要研究和把握立法工作規律,確保法律規范的科學性。要深入開展立法調查研究活動,改進方法,注重實效。要進一步提高立法工作透明度,完善立法工作的公眾參與機制。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要積極推行政府立法后的評估工作。
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
曹康泰:繼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對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
繼續大力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和定期培訓、考核制度。繼續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
積極開展有關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糾紛體制、機制和制度的研究,逐步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加強行政監督。切實加強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加快推進基層政府依法行政。
在全社會營造依法辦事的氛圍
曹康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必須在全社會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要加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宣傳教育,努力在全社會形成自覺依法辦事、維護法律權威的良好氛圍。健全領導干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逐步建立對領導干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
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貫徹落實《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工作中認真履行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職責,充分發揮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裴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