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條件
(一)政策法規。
完善有關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政策法規,明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及公民個人在公民科學素質建設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形勢發展需要,對現有政策法規進行修訂、補充和調整。
——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有關科學技術教育、傳播與普及的法律法規中,體現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目標和要求。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實施細則。
——制定鼓勵和吸引境內外機構、個人獨資或合作興辦科學技術教育、傳播與普及機構的政策。
——制定表彰和獎勵政策。
(二)經費投入。
采取多種措施,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機制,為《科學素質綱要》的實施提供資金保障。
——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切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的有關規定,各級政府根據財力情況和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經費的增長速度,并將科普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科學素質綱要》的順利實施。中央財政根據財力狀況,逐步加大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各級政府要從中央財政的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中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公民科學素質建設。
——落實各相關部門實施經費。各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根據承擔的《科學素質綱要》實施任務,按照國家預算管理的規定和現行資金渠道,統籌考慮和落實所需經費。
——鼓勵捐贈,廣辟社會資金投入渠道。進一步完善捐贈公益性科普事業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和相關實施辦法,廣泛吸納境內外機構、個人的資金支持公民科學素質建設。
(三)隊伍建設。
培養專業化人才,發掘兼職人才,建立志愿者隊伍,加強理論研究,為公民科學素質建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進修活動,加強業務學習,全面提升在職科學技術教育、傳播與普及人員的科學素質和業務水平。
——通過高等院校和有關研究機構培養大批科學技術傳播與普及專門人才;改革文博專業課程內容,為不同類型科普場館培養適應性廣泛的專業人才。
——建立有效機制和相應激勵措施,充分調動在職科技工作者、大學生、研究生和離退休科技、教育、傳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參加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專業和技術特長,形成一支規模宏大、素質較高的兼職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對在公民科學素質建設中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和組織予以表彰和獎勵。
——增強科技界的責任感,支持科技專家主動參與科學教育、傳播與普及,促進科學前沿知識的傳播。
——開展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理論研究,加強國內外學術交流,把握基本規律和國際發展趨勢,為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實踐提供指導。
六、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
——國務院負責領導《科學素質綱要》的實施工作,成立《科學素質綱要》實施領導小組,進行統一動員部署和檢查監督。各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按照《科學素質綱要》的要求,將有關任務納入相應工作規劃和計劃,充分履行相關工作職責,發揮各自優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推進公民科學素質建設。
——地方各級政府將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計劃,將《科學素質綱要》的實施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業績考核。
——建立和完善實施《科學素質綱要》的工作機制。《科學素質綱要》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
(二)監測評估。
——制定《中國公民科學素質基準》。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目標,結合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相關經驗和成果,圍繞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實際需求,提出公民應具備的基本科學素質內容,為公民提高自身科學素質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導,并為《科學素質綱要》的實施和監測評估提供依據。
——建立公民科學素質狀況和《科學素質綱要》實施的監測指標體系,并納入國家社會發展指標體系。
——委托有關監測評估機構對公民科學素質狀況和《科學素質綱要》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并提出相應對策和建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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