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電 題:從“禁放”到“限放”:給傳統一個延續的理由
中新社記者 周兆軍
“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北宋詩人王安石膾炙人口的詩句,描繪出一幅古人辭舊迎新的喜慶畫卷。在煙花爆竹的火光和喧鬧中歡度春節,是中國人千百年來的習俗,而這一傳統民俗在近十年來卻遇到了“禁放令”的強大沖擊。
時值歲末,“是否應該對煙花爆竹開禁”這一問題又成為媒體和坊間百姓討論的熱點。一項來自零點調查公司的最新調查結果表明:六成以上的中國居民認為春節期間應該允許居民在限定的時間和地點內燃放煙花爆竹;接近百分之二十五的居民認為應該對燃放煙花爆竹完全解禁;而贊成完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占百分之十二。
立法難題:左手是傳統,右手是現實
燃放煙花爆竹是延續了幾千年的傳統習俗,而評價一種傳統,很難用客觀理性的標準。從民意的角度來看,對煙花爆竹的有限開禁已然成為主流的聲音。
古人用爆竹聲來避邪驅鬼,后來演化為辭舊迎新的標志。在本次調查中,受訪者贊成燃放鞭炮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沒有鞭炮,就缺少節日氣氛”,而燃放鞭炮最初的用意“避邪驅鬼”已經退到了十分次要的地位。一些民俗學、社會學領域的專家也指出,禁放煙花爆竹,是以犧牲傳統文化為代價的。
反對燃放鞭炮者所持的理由同樣十分明確。在本次調查中,反對者所持的理由主要集中在污染環境、造成人身傷亡、火災隱患等幾個方面。同樣也有專家學者從學理的角度來反對燃放煙花爆竹,認為這是燃放者集體對四鄰施加的一場“聲音暴力”。
目前中國很多地區都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而與此同時,“禁放令”在實際執行中卻遇到了不小的難題。高執法成本和低執法效果的矛盾,也促使越來越多的專家、職能部門和普通市民開始考慮“禁放令”存在的價值。
疏堵結合:讓傳統風俗與現代生活和諧共存
雖然每年春節期間都會有出現因燃放煙花爆竹而造成人身傷害的報道,但因此就強行禁止一個延續了幾千年的文化行為,不免有些因噎廢食。從燃放的時間來看,各地居民燃放煙花爆竹最集中的時段為除夕及大年初一,其次為元宵節和年初五,其余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比例都非常低。
可以說,這為實行有限開禁、集中管理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專家指出,在除中國大陸外的華人聚居地區,如香港、新加坡等地,除夕夜都會舉行由政府或各種社會團體組織的焰火晚會,既烘托了節日氣氛,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居民分散燃放的不安全因素,是一種值得借鑒的方式。
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隨著恢復燃放鞭炮以增加節日氣氛的呼聲越來越高,全國有一百零六個實施禁放令的城市重新開禁。而一直以來實行“禁放”尺度最為嚴格的北京市,今年也走出了從“禁放”到“限放”的實質性一步。
今年九月,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這標志著被禁止了十三年的煙花爆竹將重回京城百姓的節日生活。這一新方法廣泛收集并充分吸納了民意,被普遍評價為“兼顧了各方不同利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