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最新一期的《瞭望》發表文章稱,作為經濟杠桿,稅收是國家用來調節收入和產業結構的重要手段。但“房地產商納稅榜上無名”和“工薪階層已經成為中國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這兩條消息的互為關照,表明這一杠桿在中國部分行業和領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文章說,提起近年來中國的房地產業,很多人腦子里會出現“暴利、官商勾結、哄抬房價、暴力拆遷”等關鍵詞,最近的兩則消息,更讓這一行業的公眾形象雪上加霜。
一是“中國納稅百強排行榜”公布的2004年度納稅500強企業排行榜中,前300名內沒有一家房地產企業的名字出現,這與目前房地產業平均利潤位居國內各行業前茅的地位極不相稱;二是上海、廣州等城市的地稅部門近日公布的企業欠稅名單顯示,來自房地產企業的欠稅,占了欠稅總額的8成以上。
本已民怨沸騰,再加上個“集體偷漏稅”,地產巨子們的公眾形象可想而知,當下媒體之于這一行業社會責任缺失的口誅筆伐也便不足為奇了。
文章指出,而事實上,沒有哪個行業先天就具備“缺德”或“高尚”的特質,要讓企業不違規或更具社會責任意識,關鍵還要有合理的制度制約,房地產業整體出現問題,恰恰暴露了稅收征管體制在這一領域的不適應。
一位稅務機關的人士介紹,房地產業是一個很難據實征收、卻又很容易被估算利潤的行業:由于這一行業工程周期長短不一、銷售情況難以掌握,這很容易被地產商用來做文章,使得稅務部門在征管過程中難以對其進行準確計算,由此導致大量稅收流失;但同時,這又是一個利潤容易被估算的行業:比如以規劃、土地部門批文為基礎,分析新開發樓盤的地價、房價等,就可以大致估算出利潤和應繳稅額。
權威統計顯示,2004年中國商品房銷售額占GDP的比重為7.6%,房地產業已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目前,適度校正稅收杠桿在房地產業的“支點和力臂”,設計出更科學更有針對性的征管方式,或許比簡單地譴責這一行業更有價值。(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