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5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昨天下午,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關于SK-II產品質量給消費者帶來傷害的指控以及原告關于SK-II虛假宣傳的指控和賠償要求,原告代理律師唐偉稱將于9月1日前繼續上訴。
在昨天的判決中,東湖區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了原告的上訴和賠償經濟損失和醫療費等請求。法院認為,原告所稱“未出現廣告宣傳所稱的效果及感覺臉部瘙癢和灼痛”并無任何權威部門的確認和確診,并且未按照產品標簽中的“如有刺激,請停止使用,若產品不適合你的肌膚請停止使用”的警示說明使用該產品,原告在提交證據原物時已經全部用完。另外,法院認為,原告訴稱SK-II虛假廣告、產品的質量和標識問題不屬于法院訴訟受理范圍。
“法庭這一判決,進一步肯定了SK-II產品的安全性和產品標注的合法性。”寶潔公司大中華區副總裁柯銳思再次重申,SK-II所有產品在進入中國市場前都通過了衛生部及國家質檢總局的檢驗和審批。同時,他還坦言,在“SK-II含有腐蝕性成分”報道傳出后,其產品銷售曾受到一定影響。
在得到一審指控被駁回的消息后,唐偉表示將于9月1日前繼續上訴,目前他們正在準備上訴的資料。(記者 于恒舟)事件回放
今年1月,江西消費者呂女士購買了一支25克包裝的SK-II緊膚抗皺精華乳。但一個月過去后,呂女士沒有發現廣告宣傳語所言“肌膚年輕12年,細紋減少47%”的效果,反而在使用中出現過皮膚瘙癢和部分灼痛的情況,遂將SK-II告上法庭。4月份,南昌市工商局認定SK-II產品宣傳廣告語屬虛假宣傳,并對寶潔公司處以20萬元的罰款。
此后,寶潔對廣告宣傳進行了整改,并對消費者發出公開道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