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3日電 中國建設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城市照明節電工作,建立城市照明節電機制,強化城市照明節電的政策導向,促進城市照明健康發展。
一、切實提高對城市照明節電工作的認識。城市照明是城市公共設施的組成部分,其質量和水平反映了社會進步和現代化程度的一個標志。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照明發展很快,對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城市照明的過快發展加大了能源的需求和消耗,尤其是一些城市單純追求高亮度、多色彩,大規模、超豪華,建設和配置不切合實際的、不科學的照明工程,浪費了能源,也造成了光污染,影響了居住和生態環境的和諧與平衡,加劇了供用電緊張。各地城市照明主管部門一定要把大力加強城市照明的節約用電,切實提高城市照明能效,改善城市照明質量,建立優質高效、經濟舒適、安全可靠、生態環保的城市照明環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實抓好。
二、進一步做好城市照明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工作。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突出重點、保證功能、經濟實用、節約能源、保護環境”的原則,抓緊編制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對不符合城市發展需求和節約用電、保護環境原則的城市照明專項規劃,要抓緊進行修改完善;要明確不同道路的照明等級、要求和標準;提出并控制景觀照明的重點、數量和分布,做到合理布局、主次兼顧、重點突出、特色鮮明,嚴格控制景觀照明的范圍和景觀照明的亮度和能耗密度指標;明確節電的指標和措施。
城市照明工程的設計和施工要嚴格執行規劃、設計和工程專業資質管理制度,規范城市照明設計建設市場秩序。城市照明工程項目設計方案應組織專家論證,將節電及宜居、環保等作為論證內容。要認真按照《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做好城市照明工程施工圖審查、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驗收工作。
三、在城市照明建設與改造中,要保證以道路照明為主的功能照明,嚴格限制裝飾性的景觀照明。各地要根據城市建設和電力供應情況,緊緊圍繞城市社會生活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優先發展和建設城市功能照明,嚴格限制發展和建設景觀照明。功能照明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照明設計標準和照明能耗密度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各城市應實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監控和分時控制模式,努力降低電耗。在用電緊張時要確保城市道路、廣場等功能照明的正常運行,保證人民群眾夜間出行的安全,科學合理地安排照明開關時間。
四、大力推廣節電新技術新產品,努力降低城市照明電耗。城市照明的光源、燈具和控制系統的使用,應優先選擇通過認證的高效節能產品。鼓勵使用太陽能道路照明、庭園照明等綠色能源照明。積極推廣高壓鈉燈、金屬鹵化物燈、半導體發光二極管(LED)、T8、T5熒光燈、緊湊型熒光燈(CFL),大功率緊湊型熒光燈等高效照明光源產品。功能照明的燈具選用,要嚴格遵守功能為主裝飾為輔的原則,不得在城區主干道大范圍使用多光源裝飾性庭園燈。景觀照明嚴禁使用強力探照燈、大功率泛光燈、大面積霓虹燈、彩泡、美耐燈等高亮度高能耗燈具。要根據景觀元素的要點、照明載體的形體特征、材質特性、藝術特點等選擇科學合理的照明方法;慎用大面積泛光照明;合理使用內透光照明、輪廓照明等高效節電照明技術和方法。
五、積極開展城市綠色照明及節電改造示范工程。各地要根據《關于實施〈節約能源——城市綠色照明示范工程〉的通知》(建城[2004]97號)的要求,結合“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之一的城市綠色照明工程的實施,繼續做好城市綠色照明示范工程,廣泛開展對酒店、商廈、寫字樓、體育館場的照明節能改造項目和道路照明及景觀照明節電改造。要及時總結推廣城市綠色照明示范工程和節電改造示范工程經驗,宣傳城市綠色照明工程和節電改造工程示范城市。
六、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照明標準體系。要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照明標準體系的工作步伐,加強城市照明產品能效研究工作,為城市照明節電提供技術服務。要盡快編制《城市照明規劃規范》,完善《城市道路照明設計規程》、《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及驗收規程》,加快制訂《城市景觀照明設計標準》,組織研究城市照明強制性能耗技術要求,加強城市照明產品能效標準體系建設。
七、加大城市照明節電宣傳力度。各地要建立城市照明節電宣傳的長效機制,大力提高城市照明節電意識,加大綠色照明公眾宣傳力度。各行業協會也要積極參與宣傳、教育活動,幫助公眾和生產企業提高城市照明節能環保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