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0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課題組專家近日完成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調研報告尖銳地指出,“農民工就業不穩定導致參保困難,農民工、用人單位和地方政府各有顧慮”,“社保制度門檻高、轉移難,導致農民工權益難以保障”,是目前農民工社會保障存在的兩個主要問題。
據一份最新調研顯示,目前我國農民工參保率普遍偏低———在“五大社會保險”中,除工傷保險已有相當數量的農民工參加外,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醫療保險的平均參保率為10%左右,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目前仍與絕大多數農民工無緣。
“農民工對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缺乏信任,對自己以后能否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心存疑慮和擔心。”參與調研的專家分析,由于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規定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而農民工流動頻繁,如果不能實現轉移接續,多數農民工參保很難達到該年限標準。有的地方還規定退休前5年必須到該地參保,這實際上把農民工的養老問題排除在外。
據了解,目前我國農民工所在單位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飲、服裝等技術含量較低的勞動密集型行業,用人單位主觀上也不愿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買單”。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對推進農民工參保也有顧慮,主要擔心社保制度的高額繳費會影響本地的投資環境,把好不容易引來的資方嚇跑。
報告指出,由于承擔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負擔,目前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3項保險費平均為工資總額的28%,個人繳費為11%。對此,企業和農民工個人普遍感到費率過高、負擔太重。
目前,我國養老和醫療等主要社會保險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個統籌單位,多在縣市級統籌內運行,各統籌單位之間政策不統一,難以互聯互通,養老保險關系無法轉移接續。按照國家現行規定,職工跨地區流動時只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轉移社會統籌資金,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因此難以落實,而農民工的社保關系轉移則更為困難。
專家介紹,由于現行政策允許農民工退保,結果導致農民工流動時反復參保、退保,有的甚至在同一地區更換工作單位時也先退保、再參保。在農民工集中的廣東省,有的地區農民工退保率高達95%以上。“退保使農民工只參保、不享受實惠,不僅直接損害農民工享受社會保障的對等權益,而且反過來又影響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
目前,全國外出務工的農民工總量規模巨大。據統計,到今年5月,我國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約為1.2億人,進城農民工約為1億人,跨省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約為6000萬。(劉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