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0日電 據中國衛生部消息,為提高對血吸蟲病突發疫情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衛生部近日制定印發《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處理預案》,要求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依靠科學、依法管理的原則。
預案提出,當發生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啟動應急處理工作。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是指,在尚未控制血吸蟲病流行的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包括確診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10例以上(含10例);或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在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制標準的地區,以行政村為單位,2周內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5例以上,或同一感染地點1周內連續發生急性血吸蟲病病例3例以上;在達到血吸蟲病傳播阻斷標準的縣(市、區),發現當地感染的血吸蟲病病人、病畜或有感染性釘螺分布;在非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發現有釘螺分布或當地感染的血吸蟲病病人、病畜。
預案將血吸蟲病突發疫情分為四級。Ⅰ級:在2個以上(含2個)相鄰流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現突發疫情,并連續出現新的疫點,疫點所在縣(市、區)急性血吸蟲病病例總數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含5倍,下同),且有大范圍蔓延趨勢;Ⅱ級:在2個以上相鄰流行市(地、州)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疫點所在縣(市、區)急性血吸蟲病病例總數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且有蔓延趨勢,或在1個非流行市(地、州)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Ⅲ級:在2個以上相鄰流行縣(市、區)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急性血吸蟲病病例數是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且有蔓延趨勢;或在1個非流行縣(市、區)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Ⅳ級:在1個流行縣(市、區)范圍內出現突發疫情。預案規定了突發疫情分級響應程序。
預案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向衛生部報告。出現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時,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醫療隊,深入突發疫情疫點進行救治。對發現的所有血吸蟲病病人,應及時予以治療;對同期有疫水接觸史的人群進行早期預防性治療,防止急性血吸蟲病發生;在發生血吸蟲病突發疫情的地區,對疫點及其周圍有釘螺的水域和釘螺孳生地,用氯硝柳胺殺滅尾蚴和釘螺;要求居民在劃定的安全生活區內取水。預案還對應急組織、現場處置、流行病學調查、保障措施等均提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