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9日電 據京華時報消息,國家環保總局昨天將關于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的整改通知送達圓明園管理處。總局表示,圓明園管理處近期必須給出書面反饋意見,若不贊同整改決定,可行政復議或對簿公堂。
據環保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的整改通知正式下達后,圓明園管理處不管同不同意整改意見都必須作出一個書面回復。
“圓明園管理處如果對環保總局的決定持有異議,可行政復議或對簿公堂。”這位負責人說,圓明園管理處如果遲遲沒有反饋,也沒有進行必要的溝通,環保總局將視為默許,并責令其整改。(夏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