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4日電 日前,總后勤部頒布施行了經過重新修訂的《軍隊物資采購管理規定》。法制日報引述總后軍需物資油料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稱,新修訂的規定對關鍵環節進行了重點規范。
《規定》共7章91條,明確規定了中國軍隊物資招標工作的目標原則、管理體制、管理范圍和運行機制;規范了中國軍隊物資招標工作的基本程序、職責和要求。
法制日報的報道稱,在談到這次新制定出臺的軍隊物資采購評審專家、供應商庫、采購信息發布等管理規章是出于何種考慮時,這位負責人說,軍隊物資采購處在市場經濟的最前沿,直接與市場、供應商打交道,比較敏感。特別由于采購信息公布、評審專家遴選、投標供應商邀請等是物資采購的核心環節,直接影響采購的公平、公正和采購結果,大家非常關注。
該負責人指出,在近幾年的物資采購工作實踐中,在這方面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有的部門對采購機構遴選評審專家、邀請投標供應商、組織商務談判等,進行不恰當的干預、操縱,不按規定確定中標供應商;有的采購機構礙于某種權力,不按規定程序、方式、要求組織采購,樂于“端盤子”等。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軍隊目前沒有規范這方面行為的專門規章,不能對這些不正當行為進行有效的規范和約束。
該負責人表示,因此,這次依據國家和軍隊有關法律法規,新制訂了軍隊物資采購評審專家、供應商庫、采購信息公告等3個規章,對物資招標采購中的信息發布、供應商資質審查、評標委員會組建、中標供應商確定等關鍵環節的工作,進行了重點規范。
該負責人舉例說,比如,新出臺的規章明確,軍隊物資采購信息除涉及軍事秘密和-1001-商業秘密的外,應當在總部和軍兵種、軍區后勤機關軍需物資油料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或者軍隊公開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自由參加軍隊物資采購活動,不得將應當以招標方式采購的物資采購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不得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軍隊物資采購活動。
再比如,軍隊物資采購將實行“統一標準、分級建設、資源共享、動態管理”的物資供應商庫管理制度。這些都是新增加的內容,對于防止和克服假招標、違規干預采購、違規確定供應商等問題的發生,保證采購的公開、公平、公正與規范具有積極意義。(鐘先文范炬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