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保健品不是藥,不具有治療疾病的功能。然而,一些保健食品在宣傳時公開聲稱具有治療作用。為此,即將實施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保健食品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的文字。
目前,中國市場上保健食品的產品名稱五花八門,非常混亂。有的帶有明顯虛假、夸大的詞語,如“腦白金”“腦黃金”“生命泉”“寶鈣金剛”“大救星真元劑”等;有的帶有庸俗以及具有封建色彩的詞匯,如“天子養生”“神駒仙芝”“神功酒”“金龍護寶”等;有的甚至與已經批準上市的藥品重名。這些產品鋪天蓋地轟炸式的廣告,造成保健食品乃至藥品市場的混亂,極易誤導消費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政府行政審批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為了加強在注冊過程中對保健食品名稱的審核,《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保健食品命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的規定,反映產品的真實屬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
此外,保健食品的名稱應當由品牌名、通用名、屬性名三部分組成。其中,品牌名可以采用產品的注冊商標或其他名稱;通用名應當準確、科學,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不得使用已經批準注冊的藥品名稱;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的客觀形態,其表述應規范、準確。
保健品今后不限27種功能
即將于7月1日起實施的《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將鼓勵生產企業申報新功能、使用新原料。中國保健協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意味著長期被限定在27種功能的保健品開始“解禁”,保健品的功能和利益訴求將更加細致。
允許自然人申報保健食品
新《辦法》將允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研制、申報保健食品,對此,中國保健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合理地利用社會資源,最大限度地組織和調動各種社會主體進行產品研發和科技創新。
注冊審批時限縮短為5個月
新《辦法》在簡化保健食品審批程序的同時,還縮短了審批時限,其中新產品的注冊審批時限由8個月縮短為5個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現行的法規文件對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沒有明確審批時限,一個新產品的注冊申請在不需提交補充資料的情況下,從受理到審批至少需要8個月時間。而新《辦法》不僅對保健食品受理、審批、檢驗的時限作出明確規定,同時還將新產品的注冊時限縮短為5個月。
保健品暫定每5年復查一次
新《辦法》增設了對保健產品的復查規定,并將復查的頻率暫定為5年一次,生產企業要想延長“批準證書”有效期,須在有效期屆滿3個月申請再注冊,否則將就此退出市場。對此,中國保健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意味著保健品的安全性有了定期的監控機制。
據介紹,此前,國內的保健食品管理并沒有建立退出機制,除非嚴重違法被撤銷“批準證書”,保健食品實際上是長期處于“只進不出”的狀態。而新《辦法》實施后,國家藥監局將介入保健食品的管理,并引入GMP認證制度,對市場上的保健品實施動態管理,保健食品的退出和淘汰機制也將由此形成。(陳筱紅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