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據工人日報報道,近日,中華全國總工會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出通知,就進一步加強勞動合同工作提出七條舉措。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權益的“護身符”,也是協調勞動關系的基礎。中國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推行勞動合同制度,迄今勞動合同制度已經普遍實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較高。但在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普遍存在簽訂率低、質量不高等問題,不僅影響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也不利于勞動關系的協調。
據了解,該通知強調要把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工作作為協調穩定勞動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切入點和重大舉措抓好抓實,其提出的七條舉措,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通知首先提出要積極推動和參與勞動合同立法工作,加強立法調研和論證,推動《勞動合同法》盡早出臺,繼續推動勞動合同地方立法。通知還提出加強聯合調研,加強宣傳和培訓,以及加強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在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的執法檢查中,以勞動合同實施情況為重點,充分發揮勞動保障部門勞動法律監察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的作用。
通知提出的舉措突出了發揮三方機制的作用,如提出將進一步深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工作納入國家三方會議重要內容;提出將加強勞動合同工作列入今年國家三方會議召開的“創建勞動關系和諧單位”經驗交流暨表彰大會的重要內容,在評選表彰中將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情況作為重要標準;提出三方聯合組織企業經營管理者、工會干部、職工代表和勞動保障干部進行有關勞動合同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方面的培訓,提高素質等。(王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