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1日電 據中國國家環保總局消息,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點名批評不敢承擔社會責任的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的環評單位,并提出進一步改革環評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擬對環境影響評價行業進行全面整頓。
據介紹,圓明園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圓明園管理處找到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的有關環評單位,希望他們對該工程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主動遞交了委托書,但是該環評單位反復近一個月后,才提出不愿牽頭做該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延誤了圓明園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的時間。
潘岳指出,北京師范大學所屬的這家環評機構具有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甲級環評資質,從技術、業務上完全有能力承擔圓明園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但該單位沒有以科學的態度與負責的精神,對該工程進行環境影響的分析預測,而是瞻前顧后,懼怕承擔責任,導致圓明園整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延誤,環保總局對此予以嚴肅批評。
潘岳說,雖然環評單位可以自主選擇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程,但不能只為一點經濟得失和個體利益,就不講職業道德與專業信譽,更不能忽視社會責任。為科學發展觀與環保事業盡心盡力是每個公民與集體都應有的義務。環保總局對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放松質量管理甚至沒有任何質量保證的環評單位,將加大處罰力度。同時將修訂相關規定,對那些有資質、有能力,拒絕建設單位合理委托、害怕承擔責任、不敢以科學態度進行環評的行為和機構進行整頓。
一要進一步提高對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社會責任感與職業道德。要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杜絕環境影響評價流于形式,決不允許在經濟利益面前喪失工作原則。
二要加強環評單位的定期考核和管理。重點加大對環評持證單位的日常監管力度,定期公布持證單位日常考核成績,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今年將進一步嚴格環評單位資質準入條件,頒布新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辦法》,實施甲、乙級環評單位升降機制,對不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堅決予以取締。
三要健全評價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科學態度弄虛作假的環評單位,不僅要追究環評單位的責任,還要追究環評人員的責任。對那些偽造數據的環評人員,要取消其環評資格。
四要建立環境影響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制度和競爭機制。推行環評人員的執業資格管理,規范環評技術工作崗位管理秩序。要逐步淘汰技術力量不高、人員貯備不足、工作效率低下、責任意識不強的環評單位。適時引進國際先進的環評機構參與國內環評市場競爭,帶動環評單位主體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