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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不顧中方一再勸吿,正式宣布開始辦理民間企業勘探東海油氣田的手續,授予它們在所謂東海“中間線”以東油氣試采權。在中日關系因日本篡改歷史教科書而持續緊張之際,此舉無異于火上澆油,勢必令中日緊張關系進一步加劇,事態發展讓人憂慮。
自從東海海底發現豐富的油氣資源之后,中日兩國的爭議便持續不斷,當中涉及的是東海大陸架的劃線問題。須知,海底鉆探權利乃由各國所屬的海洋專屬經濟區決定,而在專屬經濟區的劃分問題上,國際存在兩種對立的主張,一是按“中間線”原則,一是按“領土自然延伸”原則,支持前一原則的是少數派,全球只有三十多個國家,支持后一原則的則占多數,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此亦有所闡述。日本與中國,正好是兩種不同主張的典型。
八十年代初,日本向中國遞交過一份地圖,首次明確提出中日間海域依據“中間線”原則劃分。這一要求理所當然地遭到中方的拒絕。因為根據海洋法公約,沿海國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依其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可擴展外緣的二百海里,據此,包括釣魚島所處海床在內的東海大陸架,是個廣闊平緩的大陸架,向東延伸至沖繩海槽,這個大陸架天然地屬于中國,中國對其大陸架的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
如果按照“中間線”原則,中國的大片專屬經濟區及其大陸架就會被劃入日方的范圍,就連屬于中國的釣魚島也在其中。而事實上,日本政府就是以釣魚島作為中間線的測算基點,由此就不難理解日本為何要千方百計霸占釣魚島了。
一九六九年,國際法庭在對北海大陸架的判決認定,爭議中的邊境通過當事國的協商并依照公平原則加以劃定,確認等距離(中間線)原則正是大陸架權利上的一項國際習慣法則。一九八二年的國際海洋法公約重申了此一精神,而國際社會形成的共識則是:通過協商達成協議應該優先于中間線和等距離線,中間線和等距離線只有在符合公平原則時方可使用,但僅可作為爭議方展開談判的出發點。
因此,日本提出用“中間線”劃分中日在東海的專屬經濟區,是有違海洋法公約與國際社會共識的,而在沒有同中方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日本給予民間企業在“中間線日方一側”的東海海域進行鉆探活動,是缺乏理據的單方面非法行為。
近日,中國政府就上述事態發展作出強烈反應,已向日方提出抗議,聲明對于日本單方面主張的“中間線”,中方從未承認,也不會承認,并保留作進一步反應的權利。而主管外交事務的國務委員唐家璇則警告:日本授權鉆探的決定會令東海爭議“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稿件來源:《澳門日報》社論,轉載時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