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佛山四月八日電 (記者 朱大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今天在廣東省佛山市舉行的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強調,人民法庭作為最基層的司法機構,處在促進和保障社會和諧的第一線,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建設。
羅干說,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要充分運用司法手段,有效協調各種利益關系和社會關系,努力營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環境。人民法庭要充分發揮處在基層、接近群眾的優勢,不斷提高司法水平,真正做到司法為民,為群眾解紛爭、排憂難,贏得群眾的支持和信任。
他強調,人民法庭要適應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從源頭上化解不穩定因素,增強維護穩定的能力;準確把握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的特點,增強預防和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增強公正高效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能力;探索建立矛盾糾紛的多元解決機制,增強通過審判活動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能力。
羅干指出,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是人民法院基層建設的重中之重,是推進政法工作全面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人民法庭工作機制的改革,重點是按照方便當事人訴訟、方便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體現人民法庭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要求,進一步調整人民法庭的設置,努力實現布局規范化的要求。要針對人民法庭工作的特點和人民群眾訴訟的實際需要,完善人民法庭的立案和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巡回審判制度等,確保司法公正。
在今天的會議上,羅干還為受表彰的一百個全國優秀人民法庭和一百名全國人民法庭優秀法官頒發獎牌和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