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載文稱,解除對華軍售禁令是推進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實質性發展的關鍵一環。由于美國對歐盟外交事務的干涉,解禁還涉及到歐、美跨大西洋聯盟關系以及大國間全球戰略安全問題,從不同角度觸及到美、歐及俄羅斯各方利益和地區問題。
文章稱,自2003年中國提出歐盟應早日解除對華軍售禁令以來,得到歐盟內絕大多數國家響應和支持。2003年12月,歐盟首腦會議作出決定,重新審議已執行14年之久的“對華軍售禁令”。2004年中歐峰會前夕,歐盟各方均已不同程度允諾解禁。隨著形勢變化和中歐全面戰略關系的發展,歐盟解除對華軍售禁令已到了當斷必斷的關鍵時刻,但在美國的重壓下,歐盟近期對華解禁的“時間表又變得復雜”,撲朔迷離,歐盟如何處理解禁問題令世人再度關注。
文章認為,解禁是中歐全面戰略伙伴關系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符合雙方的長遠戰略利益。繼續維持武禁是對中國不信任,且亦無甚效用。
從現實情況看,盡管歐盟沒有否定解禁立場,但在美的強勁干預下,加上歐盟內部反對派以臺海局勢緊張說事、要挾,尤其是歐洲議會的消極作用,這將可能迫使解禁的時間表延長。但解禁是大勢所趨,走向解禁的大方向并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客觀地講,即使沒有近期的外部因素,歐盟在實行解禁前亦仍需突破以下主要障礙并完成必要的程序:
消除美方的關注。歐盟解除對華軍售禁令事實上將極大削弱美對華武器出口管制,觸及美國的全球戰略利益。如果歐盟一意孤行,將會遭到美的嚴重經濟制裁,如對歐盟出口的技術、材料或者產品上加以限制,歐洲相關軍工企業將遭受各種報復。為此,歐盟決策前必須和美達成某種妥協,使美不實行或會弱化對歐的制裁,這將是歐盟啟動解禁的第一大要素。
制定解禁后的控制措施。老歐盟國家基本都是“巴統”后身“瓦森納安排”的成員國。歐盟對華軍售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它的約束。歐盟考慮用“歐盟軍事裝備共同禁運清單”來實行對華出口管制。該清單系依照《歐盟武器出口行為準則》制定,主要針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轉讓,從而達到“以清晰又透明的方法監察歐洲對華軍售來取代禁令,控制對中國的武器出口,以確保高精尖敏感性危險武器不進入中國”。
消除內部分歧,規范武器出口行為。歐盟對華軍售禁令始于《馬約》生效之前,現歐盟制定的共同禁運清單是否適用于原禁運物項清單,歐盟內部認識尚不一致。與“巴統”相比,《瓦森納協定》僅制定了出口管制物資項目,各成員國并不受強制性的約束,而歐盟所謂的軍售準則解釋權在歐盟成員國,而各成員國的應用不會不無差別。
文章最后寫到,如何規范各個成員國的行為,達成一致意見,消除反對派的擔憂,均是歐盟解禁前必須理清的問題,也是保障解禁議案在歐盟機構內最終一致通過的重要因素。毋庸置疑,歐盟目前面臨的外部壓力大于內部障礙,其克服內部分歧和在制定相關措施上并無不可逾越的難點。美施壓能發揮多長時間效力,還要看美對歐洲盟友回報的多少。除全球戰略利益得失外,美也要在軍火貿易上分給歐盟一杯羹,當歐洲軍貿集團維持禁運成本持久高于接受制裁成本時,外部壓力就會大打折扣。誠然,歐美的解禁之爭并非僅僅是簡單的售武利益之爭,而是其全面、深刻和持續矛盾的一個集中反映。應該看到,歐盟獨立自主的外交、安全政策是發展的主流,歐盟內部藉此干預中國事務的人不占上風。因此,中國完全有信心督促并協助歐盟完成解禁的全過程。(劉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