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5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載文指出,據悉,2005年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向國務院遞交了一份關于中國養老金缺口的專業報告。這份報告預測,未來30年中國養老金缺口高達6萬多億元人民幣,如果中國社會保障制度轉軌平穩成功,在已經做實個人賬戶的前提下,未來的第二十八年將成為養老金支付高峰的“拐點”,此后養老金缺口將逐步被填平,并可能出現總體贏余。然而,目前中國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試點起步時間不長,今年才剛剛準備在10個省推開試點,距離全面做實個人賬戶的前提尚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可以預計,中國養老金的缺口在未來30年難以化解。
“缺口”現實存在
談起養老金缺口,一般來說有兩層概念。一是現實缺口,指每年收取的養老保險費與支出的養老金之間的差額,即收不抵支的部分。二是全口徑缺口,指預計到若干年后制度轉軌完成,這期間每年養老金收支缺口的總計數值,是一筆幾十年的總賬。目前,養老金每年的現實缺口比較清晰。
根據2004年財政報告,2004年中央財政用于養老保險專項轉移支付資金524億元,這其實可以視為養老金當年的現實缺口。數據顯示,從1998年至今,中央財政已向養老保險基金補貼了1700多億元。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數據,2004年,中國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養老保險費收入4258億元,支出3502億元,累計結余2975億元,其中包括中央財政的524億元轉移支付。因此,將中央補貼考慮在內,養老保險金在全國算大賬當年尚有結余,并且這一數值正在緩慢增長。
“全口徑缺口”更加驚人
如果對養老金進行全口徑缺口計算,情況就不是這么樂觀了。以全口徑來計算養老金缺口,除當年的現實缺口之外,還有三個指標不可忽略:個人空賬規模、隱性債務和制度設計缺陷帶來的缺口。
1995年3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是我國養老保險由現收現付向統賬結合制度轉軌的始點。按照正常流程來說,企業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后,一部分拿出來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另一部分應存在個人賬戶中留給職工個人退休后使用。然而,養老金制度從開始實施以來,部分地區養老保險費一直“收不抵支”,個人賬戶的錢被挪用以發放養老金,個人賬戶從創建起就是空的。這種做法雖然填補了眼前的赤字,減輕了現實的壓力,然而這部分錢終究也是要歸還的。
1995年改革后,中國養老保險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1995年以前已退休職工以及1995年以前參加工作并尚未退休的中年職工,在改革之前都沒有個人賬戶的積累,而他們的養老金則都要從現在統賬結合的養老金里支出。這一支出規模非常之大,目前僅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就已多達4100萬人。這部分缺口被稱為隱性債務(或稱歷史欠債、隱含負債、轉制成本),也是目前最主要的缺口。由于計算模型和測算變量的設計不同,我國學術界對于隱性債務的計算數值不一。最低的測算數值為1.8萬億元,最高的甚至高達11萬億人民幣。
除個人空賬和隱性債務之外,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在設計上也存在一些問題,客觀上造成了養老金缺口的產生,主要表現在對養老金提取年限估計過短,對養老金水平設計過低。
按全口徑計算養老金缺口可以發現,如果把問題考慮得嚴重一些,計算養老金缺口的最高限,那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報告中提到的6萬多億元的缺口,就很有可能只是保守數字。
填補缺口需整體規劃
中國養老金的巨大缺口已經形成,并仍在逐步發展。如果任其膨脹,最終將使養老保險制度難以支撐,從而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要填平缺口也將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整體的規劃和分步實施。
化解缺口,必須開源。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是填補缺口的重要途徑,而算清養老金的總體缺口,分清歷史和現實的責任,中央和地方的責任,則是政府有計劃有目標地投入資金的前提。鄭功成說,目前,一方面各地養老保障改革的起點不一,并一再向后拖延,造成了歷史和現實責任無法劃清,隱性債務難以算清。另一方面,一些中央企業后來劃歸地方管理,這部分企業的養老保障問題不能全部壓給地方,應該分清中央和地方的責任,調動雙方的積極性。確定了歷史和現實、中央和地方的責任,并算出總體缺口后,就可以科學地制定規劃,分步驟地填補缺口。
開源的第二個方式便是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目前,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正規單位的就業人群參保比例已經達到95%以上,因此繼續擴面將主要依靠吸收非公企業職工和6000多萬靈活就業者,還包括1億多農民工。這部分從業職工多數是年輕人,是養老保險金繳費的生力軍,把他們納入養老保險,不僅可以合法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也能夠減輕養老金的運轉壓力。
中國存在著高達幾萬億元的養老金缺口,并在未來幾十年內很難化解,這是我們必須正視的事實。然而,只要有規劃地對缺口進行填補,也并不會對國計民生產生很大的危害。鄭功成說,隨著全球老齡化的到來,世界上所有國家的養老金都普遍存在缺口,而我國不僅受到老齡化的沖擊,且恰逢制度轉軌時期,因此存在缺口也是正常的。中國建國50年積累下來的養老保障包袱,就是再用50年來化解也是正常的。
如此看來,化解養老保險缺口的系統工程需要在今后30年甚至更長時間內持續推進。那么,算清總體缺口,做好系統規劃,分清責任,明確任務,深化改革,就是目前化解養老保險缺口的首要之舉,同時也是力爭在未來30年化解養老金缺口的一個必要前提。(楊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