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三日電 雅加達消息:被指控“合謀二00二年印尼巴厘島爆炸案”的激進組織“伊斯蘭團”精神領袖巴希爾,三日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南區法院被判處三十個月徒刑。
法院的判決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巴希爾涉嫌參與策劃了二00三年八月的雅加達萬豪酒店爆炸案,因此這一指控無法成立。但法院認定巴希爾“陰謀策劃”了二00二年印尼巴厘島爆炸案。
大約五百名巴希爾的支持者當日在法庭內外表示聲援,警方部署了大約二千三百名警力維持秩序。
巴希爾在聆聽判決后向法官說:“我不接受判決,這不是正義。”他的辯護律師表示將向高等法院上訴。
現年六十七歲的巴希爾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在印尼因犯有顛覆罪被捕入獄,后流亡馬來西亞,一九九八年回到印尼,于二000年成立了“印尼穆斯林理事會”,并一直擔任該組織主席。
二00二年十月,“伊斯蘭團”制造了印尼巴厘島爆炸事件,造成二百多人死亡。隨后,巴希爾被印尼警方逮捕,并因涉嫌組織“伊斯蘭團”和參與恐怖主義活動受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