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日電 最新一期的《求是》刊載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在去年12月7日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摘要。文章指出,要高度重視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文章說,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任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切實關心群眾利益。這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治本之策。人民群眾不僅關心GDP、財政收入以及引來了多少項目,更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護,收入能否增加,退休了能否領到養老金,下崗了能否再就業,孩子能否入學,畢業了能否找到工作,生病了能否看得起病,外出是否有安全感,利益受到了侵害能否得到公正處理。實現了群眾的這些利益,才會得到群眾真心實意地支持和擁護,才能說明工作有了政績,才會有真正的社會穩定。
文章說,促進發展是政績,維護穩定也是政績。要注重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把有限的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困難和問題,對困難群體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要切實解決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對征用土地中侵害農民利益、城市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企業改革中侵害職工利益、工程建設和工商企業中侵害農民工利益等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并制定防止出現類似問題的制度和辦法。注重做好就業再就業、扶貧開發、農民增收、務工農民的管理培訓和服務等工作,把中央的政策落到實處。
文章分析指出,做好群眾工作,是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經常分析社會心態和群眾情緒,注意了解各階層人民生活現狀和思想動向,有針對性地疏導群眾情緒。要引導人民群眾通過法定程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是最實際、最及時、最急需的群眾工作。要大力加強基層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的綜合優勢。各地要有計劃有組織地對縣鄉干部進行培訓,提高基層干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能力。
文章最后分析指出,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要善于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強對新形勢下各類群體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建立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群體性事件的工作機制,總的目標就是發現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處置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