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電 第一屆中超委員會第二次全體委員會預備會議今日上午在位于河北香河的國家足球訓練基地召開。中國足協表示,為改善俱樂部財務狀況,應大多數俱樂部的要求,將對運動員、教練員工資實行總額控制、規定運動員工資和獎金最高限額,以切實改善俱樂部財務狀況,促進中超健康發展。
中國足協認為,目前一些中超俱樂部財務狀況不斷惡化,主要原因大致有二。一是,一些俱樂部股東無償占有俱樂部及球隊冠名等高價值無形資產,使俱樂部不能獲得合理的收入;二是,運動員、教練員工資獎金過高,嚴重違背價值規律。
今后,中超各俱樂部股東冠名俱樂部或球隊必須與俱樂部簽訂協議,參照冠名效益和市場價格確定并支付廣告費或贊助費,保障俱樂部的合理收入,并列入俱樂部主營業務收入帳內。
各俱樂部還將嚴格執行俱樂部一線球隊全體運動員、教練員(包括外籍運動員、教練員)的年度稅前工資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俱樂部本年度運營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及球員轉會收入)總和的百分之五十五的既有規定。
中國足協還將規定中超運動員稅前年度工資收入最高限額,統一制定各俱樂部比賽獎金的稅前標準,并嚴格執行。俱樂部必須使用中超委員會統一制作的“運動員工作合同”文本,并以此作為與球員簽訂的唯一工作合同。
中國足協還將改進和完善俱樂部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的審核制度,建立工資獎金發放報告和檢查制度。俱樂部每季度向中超委員會交報工資獎金發放情況報告表,及運動員、教練員每月領取工資獎金簽收表。必要時,由中超常委會決定組建專門工作機構進行監督及審核,制定處罰辦法,對違背規定者依章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