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刊用《中國企業家》稿件務經書面授權并注明摘自《中國企業家》。)
《中國企業家》:你認為健力寶事件發展到現在,給我們的啟示是什么?
李肅:這是一個非常惡劣的事件,可以說地方政府完全導致了國有資產的流失,更大程度的流失。一個企業被隨意地賣給了私人老板、賣給了外國公司,最后把這個品牌毀了,被趕下臺的老板應該有起訴它的權利,因為它使國有資產流失了,它破壞了生產力,它制造了不公平交易。當年出售健力寶的地方政府,早該受到相關懲處,主管領導早該下臺了!你把中國這么大一個品牌給毀了,你憑什么還擁有公權呢,你還要把多少企業弄成健力寶這種下場啊?以前有一大批日化企業賣給了外資公司,最后被對方以各種方式、陰謀搞死了,這樣的案例很多,但是還沒有聽到有任何官員為此負責過,這當然不公平啊。
政府應該建立問責制,今天你在國企改制中所做的決定,未來要經受檢驗,并承擔責任。沒有檢驗,沒有問責,當然他就可以隨便搞啊。
《中國企業家》:怎樣看待企業家在國企改制中的話語權?
李肅:現在企業家對于賣給誰還是沒有話語權,說到底其實很大程度取決于經營者和政府之間的關系。關系好的話,他就能主導下去,關系不好的話,可能只要你一露出MBO的想法,就立刻會受到指責——想侵吞國有資產啊?到時候就不許你說話了。如果是別人敵意性地對付你,比如地方政府跟收購者合起來排擠你,你可能根本無能為力。所以我們要強化這批企業家的話語權,這樣才體現產權交易的公平性原則。
對優質的企業,我認為在國企改制中應該以企業家為本,來研究、主導其產權改革。目前地方國資委普遍是把優質企業賣給外資公司,差一些的企業賣給民營資本。當跨國公司或民營資本跟企業家發生爭執時,一定要對企業能力做判斷。比如它是不是一個民族品牌,是不是能夠自己做大,能夠作為一個獨立體系存在?要站在企業的立場上做科學判斷,這絕不是哪一個人可以說了算的。
《中國企業家》:您認為應該由國資委、企業家之外的第三方來判斷?
李肅:對,這是最重要的環節,到底是市長或市委書記說了算,還是企業家說了算,還是引入民主的決策機構來判斷,各方應該占多大的權重,這些都應該研究并形成規則。在國外的大公司收購兼并案里,一般會請行業里最好的、具有支配地位的企業來收購,他會有一套公平的機制,會設計各種方案,請各方利益代表,請各個層次、方位的決策者來參與判斷,以追求公平性。
在美國的并購中,值得我們效仿的一個機制是法院會介入進來。對于一個不公平的并購操作,任何一方都可以把決策者告到法院,可以由法院最終來裁決該并購是否具有公正性、合理性,是否對其他利益主體形成傷害等。在國外收購和反收購實際上在三個層面決定:最初是經營者跟收購者之間非敵意性協調,然后可以上升到董事會、股東會層面跟對方協調,如果還存在分歧,就可以申請法院介入。
如果我們有這套機制,李經緯、劉存周就可以去告地方政府啊,實踐證明地方政府錯了,是地方政府造成了國有資產更大的流失。可以把產權要回來,可以得到合理的結果。但是現在國內沒有相關立法,法院根本不受理。
我們應該引入一套客觀的決策機制,可以請人大常委會介入,請專業機構來做評估,對企業家能力、對收購方意圖、對交易后企業的前景做評估,對企業家和政府之間的意見分歧做最后裁決,應該首先要有這種程序模式。然后就要建立問責制,操作者要最終為其決策承擔后果。總之就產權交易中國應該盡快立法。
《中國企業家》:從一些信息來看,地方政府正在加快改制速度,整個國企改制會集中于今、明兩年全部完成,時間很緊了,可能等這套機制建立起來,地方國有企業都已經賣完了。
李肅:是啊,所以事情讓人擔憂。
稿件來源:《中國企業家》 作者: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