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新華網援引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消息稱,去年全國各級檢察院預防部門結合辦案開展個案預防12672項,提出檢察建議14776件,防止經濟損失14.48億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負責人介紹,2004年,檢察機關在行政執法、國有企業、金融、醫藥衛生、交通、公共建設等易發、多發職務犯罪的重點行業、領域開展系統預防12670項;對涉及公共投資及公共建設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深入開展專項預防7542項;提出檢察建議14776件;發現和移送職務犯罪線索1499件;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6631次;糾正違法2366件;推動有關單位、行業、系統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88項。
“以減少和遏制職務犯罪發生為目的,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是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職權活動。”這位負責人說,“一年來,為防止公職人員犯罪或受到犯罪侵害,各級檢察院針對正在查辦和已經辦結的職務犯罪發案單位、針對職務犯罪易發多發行業和領域、針對容易產生職務犯罪的關鍵崗位、關鍵環節,認真剖析犯罪原因,揭示犯罪規律,根據犯罪學理論研究個案、類案,逐步完善防范、控制、警示、預測的對策和措施,面向社會開展預防咨詢、檢察建議、對策分析,受到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面對職務犯罪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隱蔽性越來越強的特點,職務犯罪預防工作要在專業化基礎建設上加大力度,借助現代化裝備和科技手段,建立并完善相關制度和規范,提高專業素質,才能堅持不懈地將預防工作推向深入。(楊維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