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六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詳細披露了國務院近日原則通過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二00四—二0二0年)》內容,該規劃采取國家標準人均建設用地的最低限,試圖將北京已持續半個多世紀的“單中心”城市結構轉變為“多中心”,京津冀及環渤海地區的協調發展也被納入視野。
報道說,人均建設用地采取國家標準中人均建設用地的最低限一百零五平方米,是《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一項準則。《總體規劃》確定二0二0年北京市總人口規模控制在一千八百萬人左右,全市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一千六百五十平方公里。同時,建立城市發展的動態監控機制并制定多種應對預案等調控手段,以保障嚴格控制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積極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目標的實現。
調整城市結構則是《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核心內容。二00一年提出的北京“單中心+環線”的城市結構,已使城市功能過度集中于市中心區內,不但使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陷于被動,還帶來交通擁堵、環境惡化等一系列問題。這次規劃確定了“兩軸-兩帶-多中心”的城市空間結構。所謂“兩軸”,即完善傳統城市中軸線與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保障首都職能和文化職能的發揮;所謂“兩帶”,即強化由懷柔、密云、順義、通州、亦莊組成的“東部發展帶”,疏導新北京產業發展方向,整合由延慶、昌平、沙河、門城、良鄉、黃村組成的“西部生態帶”,創建宜居城市的生態屏障;所謂“多中心”,即構筑以城市中心與副中心相結合、市區與多個新城相聯系的新的城市形態。
關于北京舊城,《總體規劃》明確了堅持以人為本和整體保護的原則,鼓勵發展適合舊城傳統空間特色的文化事業和文化、旅游產業,積極探索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的方法;要求從城市發展的整體上統籌考慮,建立舊城、中心城、新城聯動發展的機制,切實有效地保護北京歷史文化名城,改善城市居住與工作環境并為面向區域的新城發展提供動力。
另外,京津冀區域統籌是此次規劃修編的一大突破,即積極推進環渤海地區的經濟合作與協調發展,加強京津冀地區在產業發展、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城鎮空間與基礎設施布局等方面的協調發展,進一步增強北京作為京津冀地區核心城市的綜合輻射帶動能力。特別是加強與天津市、河北省的協調與合作,重點通過協調落實鐵路、高速公路、首都第二機場選址、港口等重大區域基礎設施的布局,構筑面向區域綜合發展的城市空間結構,積極實施以京津城鎮發展走廊為核心的區域統籌協調發展戰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