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5日電 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援引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王曉曄的話稱,《反壟斷法》不是專門針對跨國公司的,《反壟斷法》不會考慮企業的國籍,甚至不考慮限制競爭的行為是源于國內還是國外。因此,不管競爭者是本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是國有企業還是私人企業,它們在市場競爭規則面前都是平等的。
對于《反壟斷法》的作用,王曉曄認為,《反壟斷法》是保護市場競爭,運用競爭這個優勝劣汰的機制,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國內市場上,跨國公司和一些民族企業比較起來,在資金、銷售渠道、技術等方面都占有優勢。那么,這些企業可能首當其沖地受到《反壟斷法》的沖擊。
在中國進一步開放市場和融入國際競爭的情況下,《反壟斷法》將會起到雙重作用,即一方面保護中國國內市場的競爭,為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和自由的競爭環境,另一方面則是在國際競爭中維護中國企業的正當權益,保護它們有進入市場的機會,從而可以提高中國在國際經濟貿易活動中的地位。
另一個特點,草案還結合別國經驗,對違法行為采取了比較嚴厲的制裁措施。從金額上來看,雖然與國外對于卡特爾(競爭者之間達成的限制競爭的協議)的罰款或歐盟對于微軟的罰款比較而言,還是低很多,但是這和中國以前的處罰力度相比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
這說明,從法律上已經將這種行為認定為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對于市場經濟將造成嚴重損害,對消費者利益也將造成嚴重損害,所以罰款的金額和過去相比較要大得多。當然,1000萬元人民幣的處罰力度對于跨國公司的壟斷行為仍不具有威懾力,不過,王曉曄認為,草案還在不斷的討論修改當中,有的地方還將做出調整。
同時,在草案中還有些程序性的規定,例如,執法機關如何立案、調查、取證,召開聽證會,給相關企業以陳述意見的機會等等,也都作了一些相關的規定。(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