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上海證券報》今日刊文指出,詢價制下第一股今日登場。經中國證監會核準,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數量不超過7.65億股A股,其中,向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定向配售不超過1.96億股,在網下通過累計投標詢價向配售對象配售不超過2.845億股A股。作為"詢價第一股",華電國際招股意向書的內容與格式,與此前A股IPO的招股說明書有相當大不同,而其變化主要體現在四方面。
招股書分為兩部分
文章指出,華電國際今日刊登的為招股意向書,與以前的招股說明書不同,被分解為不含發行價格信息的招股意向書和發行價格公告兩部分。對華電國際公司來說,其詢價發行必須經過"三部曲":第一,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按照規定,其主承銷商中金公司應向不少于20家(如發行達到或超過4億股,則不少于50家)基金、券商等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報告,進行初步詢價;第二,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華電國際和中金公司應向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的詢價對象配售不超過發行總量的20%(如發行達到或超過4億股,配售比例上限為50%)的股票;第三,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后,其余股票以相同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
文章稱,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華電國際A股IPO保薦人及主承銷商)將于今日至1月19日,組織發行初步詢價工作,1月20日公告初步詢價結果以及網下發行公告;1月20日至1月21日進行網下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并于1月22日公告累計投標詢價定價結果,最終確定發行價格;1月24日進行市值申購、配號,并于1月26日公布中簽結果。
承銷團尚未確定
文章還指出,華電國際的招股意向書中,除了明確主承銷商為中金公司外,承銷團的名單尚未公布,這與此前A股IPO招股說明書有了明顯區別。而產生這一區別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詢價制下,發行價格未確定,因此公司很難與承銷團協定協議。而按照監管部門此前要求,也允許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在發行價格確定后簽署,以提高承銷機構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凍結資金利息歸詢價對象
文章提到,按照相關規定,詢價對象參與累計投標和配售應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歸詢價對象所有。而此前A股增發時,發行人所凍結資金按企業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歸發行人所有。
大股東全額認購配售部分
文章指出,華電國際A股IPO的發行方式為:向華電集團定向配售、網下向配售對象配售和網上市值配售相結合。這與此前單純市值配售有了明顯區別。其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華電國際擬發行的不超過7.65億股A股中,公司將向大股東華電集團定向配售不超過1.96億股,而華電集團已承諾按照A股公開發行價格,現金全額認購定向配售股份,而該部分股份暫不上市流通。華電國際此舉,在以往A股IPO中尚未出現過。即使在A股向大股東定向增發的案例中,大股東絕大多數也都是用資產參與認購。(袁克成 楊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