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7日電 最近,中共中央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強調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人民日報今天發表社論文章說,這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總結歷史經驗、科學判斷形勢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
文章說,在新的形勢下,黨中央認真分析腐敗現象產生的原因,強調在嚴厲懲治腐敗分子的同時,從源頭上有效預防腐敗。在剛剛閉幕的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胡錦濤同志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戰略高度,深刻闡述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求按照中央精神和《實施綱要》的部署,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力度,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文章指出,懲治和預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個方面。《實施綱要》提出,要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中充分發揮懲治的重要作用。加大預防腐敗的工作力度,決不是要放松懲治腐敗的工作。不僅不能放松,而且要繼續抓得緊而又緊。進行有效預防本身就要求實行嚴肅懲治,而實行嚴肅懲治本身又有利于進行有效預防。要通過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懲處腐敗分子,嚴肅黨的紀律,使廣大黨員、干部受到教育。要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苗頭性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制定規范,堵塞漏洞,發揮辦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設性作用,著力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增強干部群眾對懲治腐敗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合力。
文章說,中國改革和發展正處于關鍵時期,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繁重而艱巨。我們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既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又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既發揚優良傳統,又堅持改革創新;既嚴厲懲治腐敗,又有效預防腐敗,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整體推進、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