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李某和王某在結婚時簽訂了一份“忠誠協議”,相約今后任何一方發生婚外情,要賠償另一方3000元。日前,夫妻倆真的翻了臉,就在男方李某向法院起訴離婚后,女方王某也提出反訴,要求對方支付違反“忠誠協議”的罰金3000元。
據檢察日報報道,2004年12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法院一審判決支持了女方的索賠訴請。
2002年4月,李某與王某經人介紹相識。為慎重起見,他們共同簽署了一份協議,對婚前婚后財產的歸屬作了約定。同時,兩人還約定在共同生活期間互敬互愛,“若一方在婚內由于道德品質上的問題,出現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為(婚外情),將對另一方的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為3000元人民幣”。
但婚后不久,王某發現李某多次和前妻同居并與其他女性有曖昧關系。為此,夫妻倆矛盾不斷加劇,李某于2004年5月向法院提出離婚。同年6月,法院判決他們離婚后,王某以李某違反“忠誠協議”為由又將李某告上法庭,要其支付3000元違約金,雖然李某堅持認為“該協議條款是無效的”。
但法院認為,王某和李某在自愿基礎上訂立的協議有效,且王某提供的證據證實了李某已經違背了夫妻間關于彼此忠實的約定,故判決李某支付王某3000元。(張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