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安徽省紀委、監察廳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近期查辦的原交通廳廳長王興堯涉嫌經濟違紀等5起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
據安徽日報報道,通報指出,原安徽省交通廳廳長王興堯,于2003年12月因涉嫌嚴重經濟違紀被立案審查。現已查明,王興堯在經濟上嚴重違紀,并有其他嚴重的違紀問題。2004年2月,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八次會議決定免去其交通廳廳長職務。目前,安徽省紀委、監察廳和檢察機關正在對王的問題作進一步調查
原滁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兆豐在定遠縣任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期間,通過提拔干部等途徑大量接受他人現金。陳還違反規定,擅自決定挪用大額專項資金給有關企業和個人使用。鑒于其問題已涉嫌犯罪,且數額巨大,安徽省紀委于2004年6月將此案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趙增軍原任宣城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自1994年以來,其利用職務之便,先后通過索取和收受開發商等單位和個人賄賂,接受禮品等違法行為,獲取違紀金額達190余萬元。目前,該案正依法向司法機關移送中。
李興民曾任宿州市副市長,現已查明,李興民與其妻唐玉英等人弄虛作假,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并開發出售,非法牟取暴利140余萬元,其中,李夫婦獲利80余萬元。鑒于其已涉嫌犯罪,此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劉俊卿1993年以來歷任渦陽縣高爐酒廠廠長、黨委副書記、雙輪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1996年后曾任中共渦陽縣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亳州市人大財經委主任。劉擔任廠長10年間,聚斂了巨額財產。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劉還向他人行賄送禮。同時,劉長期包養情婦,私生活極其糜爛。對劉等人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李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