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7日電 據華西都市報消息,四川閬中“6·6”脫逃事件發生后,4名脫逃人員已有3人落網;閬中市第二看守所所長彭壯言等四人被立案偵查,并將接受審判;閬中市公安局長、分管副局長分別受到行政記過和記大過的處分。至此,此事件涉案人員的命運基本塵埃落定。
然而,事隔一個多月后,記者從案件卷宗中卻發現,這起震驚各界的脫逃事件背后竟隱藏著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精彩故事”,其間暴露的諸多問題令人深思。有專家指出,這是司法腐敗的典型案例。
丑聞一:解決干警獎金犯人出所賣酒
閬中是國家級貧困縣級市,雖然第二看守所是特殊的“二級核算”單位,財政對特殊單位也有政策上的傾斜,但是捉襟見肘的日子還是不斷。
1999年,第二看守所根據上級“看守所要搞生產,以彌補資金不足”的要求,自辦了釀酒作坊,利用留所人員的富余勞動力從事白酒釀造。酒生產出來了,該所規定留所服刑人員可以在警察的陪同下外出銷酒,每天任務15公斤(后來增到25公斤)。
丑聞二:完成銷酒任務犯人按摩院嫖娼
2002年3月9日下午,原閬中市交通局副局長倪某在完成銷酒任務后外出嫖娼時被治安大隊抓獲。此前,他因受賄罪于1997年判刑8年后留所服刑。當天,他在看守所民警的陪同下外出銷酒,任務完成后,本想在按摩院“輕松”一下,不料卻被現場抓住。
丑聞三:賣酒業績佳“局長”火鍋店團年
程某是原閬中市林業局局長。2003年程某因受賄罪被判刑5年。按條例規定,程被判刑后應被立即勞改,但由于程長期在閬中多個要害部門作過領導,是看守所銷售白酒的難得“人才”,經上級批準,便留所服刑。程不遺余力地為看守所銷售過數量可觀的白酒,但未按看守所規定外出耍過一天。
春節前,程的哥哥提出要接弟弟在酒店吃一頓團年飯,所長彭壯言考慮到程為看守所作出的特殊“貢獻”,竟破例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