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東七月二十日電(郭軍胡業軍)今天上午,廣州白云機場一特殊旅客攜帶氧氣袋乘機被拒。為此,機場方面特別提醒乘客注意:七類旅客不宜乘坐飛機。
今天上午十一時,一名七十二歲的旅客過某擬乘坐到海口的航班,因他患有嚴重哮喘病,在不通風的情況下要持續供氧,便攜帶了三個醫用氧氣袋,家人以為老人這樣就可以安排行程了。但是他們在接受安檢的時候被告知,根據民航有關規定:供醫用的小型氧氣瓶不允許隨身攜帶上飛機,也不允許作為交運行李托運。
雖然飛機上有吸氧設施,但動用飛機上有限的備用活力氧氣瓶也根本無法使過某安全維持到海口,而且動用了應急設備就不符合飛機后續航段的飛行要求,這樣航空公司可拒絕旅客乘機。從旅客生命安全著想,又要符合適航要求,最終過某被拒絕搭乘該次航班。
機場安檢站提醒廣大旅客:在乘機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體條件能不能乘機,如果本身患有某些嚴重的疾病,應該主動地詢問醫生,并讓其出具可以乘機的證明,然后再購票乘機。有七類旅客不適宜乘坐飛機:七天以內的嬰兒和妊娠九個月以上的孕婦;心肌炎與心肌梗塞病后一個月以內,腦血管意外病后兩周內和惡性高血壓患者;嚴重肺病(結核空洞、肺功能不全的肺心病)、氣胸、先天性肺囊腫;急性鼻竇炎和中耳炎,固定下頜手術者;重癥貧血者;精神病有攻擊行為者,無醫護人員陪伴的癲癇病患者;某些需要進行緊急醫療處置的疾病,在乘機前無醫師許可證明和醫護人員護理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