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中組部部長賀國強19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召開的全國干部監督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對于那些不事張揚、埋頭苦干、政績突出的干部,要給以褒獎和重用,對不思進取、無所作為、政績平平的,要果斷予以調整,對投機取巧、好大喜功、制造虛假政績的,要堅決查處。
賀國強強調,組織部門要把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和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作為干部監督的重點。要在關心、愛護、信任干部的同時,堅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加強對領導干部遵守政治紀律情況、用人、作風和廉潔從政情況等方面的監督。要重點抓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會制度的貫徹執行,會同紀檢機關認真做好巡視工作,認真落實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組織部門要做干部交流的表率,要重視群眾信訪舉報反映的問題,注意發揮輿論監督在干部監督中的作用。
要加強對《干部任用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要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對于那些不事張揚、埋頭苦干、政績突出的干部,要給以褒獎和重用,對不思進取、無所作為、政績平平的,要果斷予以調整,對投機取巧、好大喜功、制造虛假政績的,要堅決查處。
要通過充分發揚民主,完善考察方法,嚴格堅持程序,認真核實問題,堅決防止和杜絕干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職”。要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賀國強指出,組織部門的干部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組織部門要在黨委(黨組)的領導下,加強與紀檢機關的協調配合,切實做好干部監督工作。組織部門的干部要模范執行《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群眾和輿論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