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30日電 福建省即日起將采取4項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措施,重點幫助建筑施工、服務、制造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農民追薪。
據中廣網消息,福建省提出,今后解決企業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問題原則是“誰主管、誰負責”,凡當年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要當年解決,往年拖欠的分期分批解決,政府投資工程要帶頭清欠,確保2006年底前基本解決企業特別是建設領域企業拖欠勞動者工資問題。
福建省建設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將采取4項清欠措施:從今年起,建筑企業勞動者工資實行月預付、季結算制度,且月預付工資不得少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將把工資支付信用情況作為企業資質年檢的重要內容,并公示惡意拖欠、克扣工資的企業名單。
凡建筑企業拖欠、克扣勞動者工資的,建設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將依法追究總分包單位的責任;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指導企業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除應明確規定的內容外,還應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項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時間等。(陳定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