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據云南日報報道,云南省委、省政府對大姚地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責成省級有關部門和所涉及的州、縣黨委、政府對所查實的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要求各地各級采取有力措施,保證救災資金在震區恢復建設中發揮最大效益。
據介紹,云南省根據國家審計署對大姚地震救災資金審計意見,對所存在問題進行了認真清理、檢查、處理和整改。對已查實的報災不實、套取救災項目建設資金的賓川縣金牛鎮羅官村委會辦公樓、平川鎮人飲管改造和底么倒虹吸配套輸水溝工程,取消項目,所撥付的35萬元資金由上級財政收回用于民房恢復建設。對查實被有關部門及鄉鎮政府擠占挪用的3086.02萬元資金,全部收回,用于恢復建設項目。對姚安縣草海、大姚縣松子園兩個統建點建設標準過高的問題,正在修定方案,降低建設標準。對少數干部在救災資金的管理和分配中工作失職,個別干部以權謀私、涉嫌侵占、挪用救災資金問題,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已對所涉人員進行了嚴肅查處:曇華鄉原副鄉長李如林嚴重以權謀私、失職,已給予開除黨籍、撤銷副鄉長職務的處分,并取消其違規參加統建親屬的入住資格;該鄉黨委書記、鄉長、鄉紀委書記和其他涉案的鄉村干部共10名違紀人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撤銷職務、黨內警告等相應處分。
另據介紹,截至6月初,大姚地震災區民房開工42455戶,占計劃數的90.7%,完工38859戶,占計劃數的83%,受災群眾可在7月底前遷入新居。除民房外的其他567個恢復建設項目中,已開工項目284個,占50.9%,已完工項目149個,占計劃數的26.3%,恢復建設工作總體進展順利,可在年底如期完成。在下一步的恢復建設中,云南省將認真貫徹落實審計建議,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化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探索和完善救災工作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救災工作制度,確保圓滿完成恢復建設任務。(王詠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