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深圳市紀委12日通報了深圳市大工業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李國棟(正局級)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投標及擅自發包工程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深圳市委決定免去其黨內外一切職務,市紀委研究決定對李國棟黨內立案調查。
廣東省紀委和深圳市紀委根據群眾舉報,初步查明:2001年下半年,深圳市大工業區在興建污水處理廠工作中,李國棟明知興瑞辰公司負責人劉某“串標”,仍指使下屬為劉某掛靠的公司說情,在評標時打高分,致使劉某中標。隨后,劉某將工程轉包他人,從中非法獲取利潤人民幣320萬元。
2002年1月,李國棟在明知污水處理廠污水干管工程按規定必須進行招投標的情況后,仍違反工程招投標規定,主持召開會議,擅自決定將該工程直接發包給包工頭吳某承建。為掩蓋其違法違紀問題,在該工程已實際施工20個月之后,李又弄虛作假,指使大工業區管委會建設處將此工程以“應急工程”報批。(胡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