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四日電 中國官方媒體今日受權發布《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決定》稱今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非法壓低地價進行招商行為將被嚴格禁止。違反規定出讓土地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情節嚴重的將以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決定》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依照基準地價制定并公布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標準。協議出讓土地除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程序外,出讓價格不得低于最低價標準。違反規定出讓土地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決定》指出,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審批土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批權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下放土地審批權。嚴禁規避法定審批權限,將單個建設項目用地拆分審批。
《決定》要求,要嚴格執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各類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補充耕地的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不能自行補充的,必須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要列入專戶管理,不得減免和挪作他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也必須將補充耕地費用列入工程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