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昨日,成都市中級法院依法對都江堰原美亞戒毒康復醫院(簡稱美亞醫院)涉嫌販毒案作出一審宣判,該院負責人張孝聰、法人代表張躍洪兩兄弟一審以犯販賣毒品罪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出售鹽酸美沙酮口服液的非法所得人民幣679380元予以追繳。宣判后,張氏兄弟沒有表態是否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美亞醫院本是專門收治戒毒病人的醫院,2001年至2003年期間,該院根據張孝聰提供的用量,張躍洪負責從成都某醫藥公司購進鹽酸美沙酮口服液(簡稱美沙酮),除將該藥用于住院病人戒毒使用外,美亞醫院還以張躍洪決定的銷售價格,將購進價格為每支13.07元的美沙酮以每支65元的價格向非住院病人非法銷售,并以“B”液的名義開具白色處方。
2003年6月底,都江堰市衛生局在接到舉報后,立刻對美亞醫院醫院進行調查。在查明舉報屬實后,該局作出吊銷該院執業許可證、院長張孝聰停業一年的行政處理決定,醫院兩名護士也同時被停職。
與此同時,都江堰市藥監局也對美亞醫院的處方、病歷和庫存的375支美沙酮藥品進行封存,并向醫院開出400萬元巨額罰單,但醫院只交了10萬。后來因醫院情況嚴重,涉嫌犯罪,藥監局才把案件移交警方。經查實,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間,美亞醫院共以“B”液的名義銷售10435支,銷售金額678275元,利潤為541889.55元,直接開具的美沙酮17支,銷售金額1105元,利潤882.81元,出售的美沙酮重量達104.52公斤。
今年7月下旬,成都市中法開審此案。庭審中,張躍洪、張孝聰及其辯護人提出了美亞醫院具有門診治療吸毒人員的行政許可,該院向門診病人出售美沙酮并未牟利的辯解。但法庭認為,美亞醫院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美沙酮,非法所得679380元,其追求贏利的目的也是顯而易見,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張孝聰還是堅持認為其出售的是藥品,而非毒品,其行為不應是犯罪,對是否上訴,兩兄弟沒有明確答復。(王鑫成興梅、張焱、孫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