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五日電(記者魏晞)個人投資者“保命錢”如今又增一道保護傘。最新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聯合制定的《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規定,金融機構如遇風險,國家對儲蓄存款和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將實行全額收購政策。
國家對其它個人債權本金,如委托理財、國債回購和信托產品及金融機構自行發行的債券等,本金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下的也將全額收購,超過十萬元的,超過部分九折收購。
新規出臺,不僅可保護小額投資者利益,更將防范道德風險,培養投資者的風險意識。據了解,在存款保險和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建立之前,國家將按照“依法清償、適當收購”的原則處理停業整頓、托管經營、被撤銷金融機構中的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問題。
有業內人士表示,在目前中國尚無存款保險制度情況下,這一政策出臺將增強社會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少數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等存款類金融機構發生風險后,對居民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實行全額保護政策,有利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運行和社會的穩定。對證券交易結算資金進行全額保護,也將保證廣大投資者切身利益不受損失。
此舉一出,相信許多個人投資者將長舒一口氣,但相關負責人亦提醒一些投資者,不可為追求高額回報,購買違反國家政策規定的高利金融產品,甚至不自覺地參與違規活動,從而加劇金融風險的積聚。完